《孟子·第二十六节》

孟子曰:“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

《孟子·第二十六节》译文及注释

孟子说:“杨朱主张为我,就算是拔去自己一根毫毛而有利于天下,他也不愿意。墨子主张兼爱天下,哪怕是摩秃头顶磨破脚跟而对天下有利,他也愿意干。子莫采取中间态度,中间态度比较接近正确。但是折中却不能权衡轻重,就象坚持一个极端一样。厌恶坚持一端的做法,是因为它是损害正道的,只抓住一端而废弃了其余所有的部分。”

注释

1.杨子:人名,姓杨名朱,又称阳子居、阳生。魏国人。战国初期著名的道家、思想家,主张“贵生”、“重己”。

2.取:《诗·魏风·伐檀》:“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诗·豳风·鸱鴞》:“既取我子,无毁我室。”《荀子·劝学》:“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韩非子·五蠹》:“钻燧取火。”谓选取,择定之意。

3.子莫:人名,鲁国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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