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第三十一节》

公孙丑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顺。’放太甲于桐,民大悦。太甲贤。又反之,民大悦。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则固可放与?”

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

《孟子·第三十一节》译文及注释

公孙丑说:“伊尹曾经说:‘我不亲近不顺理的人。’于是将太甲放逐在桐邑,百姓很高兴。太甲变得贤能了,又让他返回来执政,百姓也很高兴。贤人做别人的臣子,他的国君不贤明,就可以把他放逐吗?”

孟子说:“有伊尹这样大公无私的心志,就可以这样做。没有伊尹这样大公无私的心志,那就叫篡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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