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含天地阴阳之灵,有哀乐喜怒之情。乃圣垂范,以为民极,节其骄淫,以防其暴乱;崇高天地,虔敬鬼神,列尊卑之序,成夫妇之义,然后为国为家,可得而治也。《传》曰:“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若乃太一初分,燧人钻火,志有暢于恭俭,情不由乎玉帛,而酌玄流于春涧之右,焚封豕于秋林之外,亦无得而阙焉。轩顼依神,唐虞稽古,逮乎隆周,其文大备。或垂百官之范,置不刊之法;或礼经三百,威仪三千,皆所以弘宣天意,雕刻人理。叔代浇讹,王风陵谢,事睽光国,礼亦愆家。赵简子问太叔以揖让周旋之礼,对曰:“盖所谓仪而非礼也。”天经地义之道,自兹尤缺。哀公十一年,孔子自卫反鲁,迹三代之典,垂百王之训,时无明后,道噎不行。
若夫情尚分流,堤防之仁是弃;浇讹异术,洙泗之风斯泯。是以汉文罢再期之丧,中兴为一郊之祭,随时之义,不其然欤!而西京元鼎之辰,中兴永平之日,疏璧流而延冠带,启儒门而引诸生,两京之盛,于斯为美。及山鱼登俎,泽豕睽经,礼乐恆委,浮华相尚,而郊禋之制,纲纪或存。魏氏光宅,宪章斯美。王肃、高堂隆之徒,博通前载,三千条之礼,十七篇之学,各以旧文增损当世,岂所谓致君于尧舜之道焉。世属雕墙,时逢秕政,周因之典,务多违俗,而遗编残册,犹有可观者也。景初元年,营洛阳南委粟山以为圆丘,祀之日以始祖帝舜配,房俎生鱼,陶樽玄酒,非搢绅为之纲纪,其孰能兴于此者哉!
宣景戎旅,未遑伊制。太康平吴,九州共一,礼经咸至,乐器同归,于是齐鲁诸生,各携缃素。武皇帝亦初平寇乱,意先仪范。其吉礼也,则三茅不翦,日观停瑄;其凶礼也,则深衣布冠,降席撤膳。明乎一谦三益之义,而教化行焉。元皇中兴,事多权道,遗文旧典,不断如发。是以常侍戴邈诣阙上疏云:“方今天地更始,万物权舆,荡近世之流弊,创千龄之英范。是故双剑之节崇,而飞白之俗成;挟琴之容饰,而赴曲之和作。”其所以兴起礼文,劝帝身先之也。穆哀之后,王猷渐替,桓温居揆,政由己出,而有司或曜斯文,增晖执事,主威长谢,臣道专行。《记》曰,“苟无其位,不可以作礼乐”,岂斯之谓欤!
晋始则有荀顗、郑冲裁成国典,江左则有荀崧、刁协损益朝仪。《周官》五礼,吉凶军宾嘉,而吉礼之大,莫过祭祀,故《洪范》八政,三日祀。祀者,所以昭孝事祖,通于神明者也。汉兴,承秦灭学之后,制度多未能复古。历东、西京四百余年,故往往改变。魏氏承汉末大乱,旧章殄灭,命侍中王粲、尚书卫顗草创朝仪。及晋国建,文帝又命荀顗因魏代前事,撰为新礼,参考今古,更其节文,羊祜、任恺、庾峻、应贞并共刊定,成百六十五篇,奏之。太康初,尚书仆射硃整奏付尚书郎挚虞讨论之。虞表所宜损增曰:
臣典校故太尉顗所撰《五礼》,臣以为夫革命以垂统,帝王之美事也,隆礼以率教,邦国之大务也,是以臣前表礼事稽留,求速讫施行。又以《丧服》最多疑阙,宜见补定。又以今礼篇卷烦重,宜随类通合。事久不出,惧见寝嘿。
盖冠婚祭会诸吉礼,其制少变;至于《丧服》,世之要用,而特易失旨。故子张疑高宗谅阴三年,子思不听其子服出母,子游谓异父昆弟大功,而子夏谓之齐衰,及孔子没而门人疑于所服。此等皆明达习礼,仰读周典,俯师仲尼,渐渍圣训,讲肄积年,及遇丧事,尤尚若此,明丧礼易惑,不可不详也。况自此已来,篇章焚散,去圣弥远,丧制诡谬,固其宜矣。是以《丧服》一卷,卷不盈握,而争说纷然。三年之丧,郑云二十七月,王云二十五月。改葬之服,郑云服缌三月,王云葬讫而除。继母出嫁,郑云皆服,王云从乎继寄育乃为之服。无服之殇,郑云子生一月哭之一日,王云以哭之日易服之月。如此者甚众。《丧服》本文省略,必待注解事义乃彰;其传说差详,世称子夏所作。郑王祖《经》宗《传》,而各有异同,天下并疑,莫知所定,而顗直书古《经》文而已,尽除子夏《传》及先儒注说,其事不可得行。及其行事,故当还颁异说,一彼一此,非所以定制也。臣以为今宜参采《礼记》,略取《传》说,补其未备,一其殊义。可依准王景侯所撰《丧服变除》,使类统明正,以断疑争,然后制无二门,咸同所由。
又此礼当班于天下,不宜繁多。顗为百六十五篇,篇为一卷,合十五余万言,臣犹谓卷多文烦,类皆重出。案《尚书·尧典》祀山川之礼,惟于东岳备称牲币之数,陈所用之仪,其余则但曰“如初”。《周礼》祀天地五帝享先王,其事同者皆曰“亦如之”,文约而义举。今礼仪事同而名异者,辄别为篇,卷烦而不典。皆宜省文通事,随类合之,事有不同,乃列其异。如此,所减三分之一。
虞讨论新礼讫,以元康元年上之。所陈惟明堂五帝、二社六宗及吉凶王公制度,凡十五篇。有诏可其议。后虞与傅咸缵续其事,竟未成功。中原覆没,虞之《决疑注》,是其遗事也。逮于江左,仆射刁协、太常荀崧补缉旧文,光禄大夫蔡谟又踵修其事云。
魏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丁未,郊祀武帝以配天,宗祀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于是时,二汉郊禋之制具存,魏所损益可知。四年八月,天子东巡,过繁昌,使执金吾臧霸行太尉事,以特牛祠受禅坛。景初元年十月乙卯,始营洛阳南委粟山为圜丘。诏曰:“昔汉氏之初,承秦灭学之后,采摭残缺,以备郊祀。自甘泉后土,雍宫五畤,神祗兆位,多不经见,并以兴废无常,一彼一此,四百余年,废无禘礼,古代之所更立者,遂有阙焉。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圜丘以始祖帝舜配,号圜丘曰皇皇帝天。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祗,以武宣皇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皇皇帝天于圜丘,以始祖有虞帝舜配。自正始以后,终魏世不复郊祀。
魏元帝咸熙二年十二月甲子,使持节侍中太保郑冲、兼太尉司隶校尉李憙奉皇帝玺绶策书,禅位于晋。丙寅,武皇帝设坛场于南郊,柴燎告类于上帝,是时尚未有祖配。泰始二年正月,诏曰:“有司前奏郊祀权用魏礼,朕不虑改作之难,令便为永制,众议纷互,遂不时定,不得以时供飨神祗,配以祖考。日夕难企,贬食忘安,其便郊祀。”时群臣又议,五帝即天也,王气时异,故殊其号,虽名有五,其实一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号,皆同称昊天上帝,各设一坐而已。地郊又除先后配祀。帝悉从之。二月丁丑,郊礼宣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是年十一月,有司又议奏,古者丘郊不异,宜并圆丘方丘于南北郊,更修立坛兆,其二至之祀合于二郊。帝又从之,一如宣帝所用王肃议也。是月庚寅冬至,帝亲祠圆丘于南郊。自是后,圆丘方泽不别立。
太康三年正月,帝亲郊祀,皇太子、皇子悉侍祠。十年十月,又诏曰:“《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而《周官》云‘祀天旅上帝’,又曰‘祀地旅四望’。望非地,则明堂上帝不得为天也。往者众议除明堂五帝位,考之礼文不正。且《诗序》曰‘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宣帝以神武创业,既已配天,复以先帝配天,于义亦所不安。其复明堂及南郊五帝位。愍帝都长安,未及立郊庙而败。
元帝渡江,太兴二年始议立郊祀仪。尚书令刁协、国子祭酒杜夷议,宜须旋都洛邑乃修之。司徒荀组据汉献帝都许即便立郊,自宜于此修奉。骠骑王导、仆射荀崧、太常华恆、中书侍郎庾亮皆同组议,事遂施行,立南郊于已地。其制度皆太常贺循所定,多依汉及晋初之仪。三月辛卯,帝亲郊祀,飨配之礼一依武帝始郊故事。是时尚未立北坛,地祗众神共在天郊。
明帝太宁三年七月,始诏立北郊,未及建而帝崩。及成帝咸和八年正月,追述前旨,于覆舟山南立之。天郊则五帝之佐、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斗、三台、司命、轩辕、后土、太一、天一、太微、句陈、北极、雨师、雷电、司空、风伯、老人,凡六十二神也。地郊则五岳、四望、四海、四渎、五湖、五帝之佐、沂山、岳山、白山、霍山、医无闾山、蒋山、松江、会稽山、钱唐江、先农,凡四十四神也。江南诸小山,盖江左所立,犹如汉西京关中小水皆有祭秩也。是月辛未,祀北郊,始以宣穆张皇后配,此魏氏故事,非晋旧也。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将北郊,有疑议。太常顾和表:“泰始中,合二至之礼于二郊。北郊之月,古无明文,或以夏至,或同用阳月。汉光武正月辛未,始建北郊,此则与南郊同月。及中兴草创,百度从简,合七郊于一丘,宪章未备,权用斯礼,盖时宜也。至咸和中,议别立北郊,同用正月。魏承后汉,正月祭天以地配。时高堂隆等以为礼祭天不以地配,而称《周礼》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于是从和议。是月辛未南郊,辛已北郊,帝皆亲奉。
安帝元兴三年,刘裕讨桓玄,走之。已卯,告义功于南郊。是年,帝蒙尘江陵未反。其明年应郊,朝议以为宜依《周礼》,宗伯摄职,三公行事。尚书左丞王纳之独曰:“既殡郊祀,自是天子当阳,有君存焉,禀命而行,何所辩也。郊之兴否,岂如今日之比乎!”议者又云:“今宜郊,故是承制所得令三公行事。”又“郊天极尊,惟一而已,故非天子不祀也。庶人以上,莫不蒸尝,嫡子居外,介子执事,未有不亲受命而可祭天者。”纳之又曰:“武皇受禅,用二月郊,元帝中兴,以三月郊。今郊时未过,日望舆驾,无为欲速,而使皇舆旋反,更不得亲奉也。”于是从纳之议。
郊庙牲币璧玉之色,虽有成文,秦世多以骝驹,汉则但云犊,未辩其色。江左南北郊同用玄牲,明堂庙社同以赤牲。
礼,有事告祖祢宜社之文,未有告郊之典也。汉仪,天子之丧,使太尉告谥于南郊,他无闻焉。魏文帝黄初四年七月,帝将东巡,以大军当出,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祠南郊。及文帝崩,太尉钟繇告谥南郊,皆是有事于郊也。江左则废。
礼,春分祀朝日于东,秋分祀夕月于西。汉武帝郊泰畤,平旦出竹宫,东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既郊明,又不在东西郊也。后遂旦夕常拜。故魏文帝诏曰:“汉氏不拜日于东郊,而旦夕常于殿下东西拜日月,烦亵似家人之事,非事天神之道也。”黄初二年正月乙亥,祀朝日于东门之外,又违礼二分之义。魏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祀朝日于东郊,八月己丑,祀夕月于西郊,始得古礼。及武帝太康二年,有司奏,春分依旧请车驾祀朝日,寒温未适,可不亲出。诏曰:“礼仪宜有常,若如所奏,与故太尉所撰不同,复为无定制也。间者方难未平,故每从所奏,今戎事弭息,惟此为大。”案此诏,帝复为亲祀朝日也。此后废。
礼,“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魏文帝即位,用汉明堂而未有配。明帝太和元年,始宗祀文帝于明堂,齐王亦行其礼。
晋初以文帝配,后复以宣帝,寻复还以文帝配,其余无所变革。是则郊与明堂,同配异配,参差不同矣。挚虞议以为:“汉魏故事,明堂祀五帝之神。新礼,五帝即上帝,即天帝也。明堂除五帝之位,惟祭上帝。案仲尼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周礼》,祀天旅上帝,祀地旅四望。望非地,则上帝非天,断可识矣。郊丘之祀,扫地而祭,牲用茧栗,器用陶匏,事反其始,故配以远祖。明堂之祭,备物以荐,玉牲并陈,笾豆成列,礼同人鬼,故配以近考。郊堂兆位,居然异体,牲牢品物,质文殊趣。且祖考同配,非谓尊严之美,三日再祀,非谓不黩之义,其非一神,亦足明矣。昔在上古,生为明王,没则配五行,故太昊配木,神农配火,少昊配金,颛顼配水,黄帝配土。此五帝者,配天之神,同兆之于四郊,报之于明堂。祀天,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或以为五精之帝,佐天育物者也。前代相因,莫之或废,晋初始从异议。《庚午诏书》,明堂及南郊除五帝之位,惟祀天神,新礼奉而用之。前太医令韩杨上书,宜如旧祀五帝。太康十年,诏已施用。宜定新礼,明堂及郊祀五帝如旧。”诏从之。江左以后,未遑修建。
汉仪,太史每岁上其年历,先立春、立夏、大暑、立秋、立冬常读五时令,皇帝所服,各随五时之色。帝升御坐,尚书令以下就席位,尚书三公郎以令置案上,奉以入,就席伏读讫,赐酒一卮。魏氏常行其礼。魏明帝景初元年,通事白曰:“前后但见读春夏秋冬四时令,至于服黄之时,独阙不读,今不解其故。”散骑常侍领太史令高堂隆以为“黄于五行,中央土也,王四季各十八日。土生于火,故于火用事之末服黄,三季则否。其令则随四时,不以五行为令也,是以服黄无令。”斯则魏氏不读大暑令也。
及晋受命,亦有其制。傅咸云:“立秋一日,白路光于紫庭,白旗陈于玉阶。”然则其日旗路皆白也。成帝咸和五年六月丁未,有司奏读秋令。兼侍中散骑常侍荀奕、兼黄门侍郎散骑侍郎曹宇驳曰:“尚书三公曹奏读秋令,仪注旧典未备。臣等参议光禄大夫臣华恆议,武皇帝以秋夏盛暑,常阙不读令,在春冬不废也。夫先王所以顺时读令者,盖后天而奉天时,正服尊严之所重。今服章多阙,加比热隆赫,臣等谓可如恆议,依故事阙而不读。”诏可。六年三月,有司奏“今月十六日立夏。今正服渐备,四时读令,是祗述天和隆杀之道,谓今故宜读夏令。”奏可。
《礼》,孟春之月,“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措之于参保介之御间,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藉”。至秦灭学,其礼久废。汉文帝之后,始行斯典。魏之三祖,亦皆亲耕藉田。
及武帝泰始四年,有司奏耕祠先农,可,令有司行事。诏曰:“夫国之大事,在祀与农。是以古之圣王,躬耕帝藉,以供郊庙之粢盛,且以训化天下。近世以来,耕藉止于数步之中,空有慕古之名,曾无供祀训农之实,而有百官车徒之费。今修千亩之制,当与群公卿士躬稼穑之艰难,以率先天下。主者详具其制,下河南,处田地于东郊之南,洛水之北。若无官田,随宜使换,而不得侵人也。”于是乘舆御木辂以耕,以太牢祀先农。自惠帝之后,其事便废。
江左元帝将修耕藉,尚书符问“藉田至尊应躬祠先农不”?贺循答:“汉仪无,止有至尊应自祭之文。然则《周礼》王者祭四望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絺冕,以此不为无亲祭之义也。宜立两仪注。”贺循等所上仪注又未详允,事竟不行。后哀帝复欲行其典,亦不能遂。
汉仪,县邑常以乙未日祠先农,乃耕于乙地,以丙戌日祠风伯于戌地,以已丑日祠雨师于丑地,牲用羊豕。立春之日,皆青幡帻迎春于东郊外野中。迎春至自野中出,则迎拜之而还,弗祭。三时不迎。
魏氏虽天子耕藉,籓镇阙诸侯百亩之礼。及武帝末,有司奏:“古诸侯耕藉田百亩,躬执耒以奉社稷宗庙,以劝率农功。今诸王临国,宜依修耕藉之义。”然竟未施行。
《周礼》,王后帅内外命妇享先蚕于北郊。汉仪,皇后亲桑东郊苑中,蚕室祭蚕神,曰苑窳妇人、寓氏公主,祠用少牢。魏文帝黄初七年正月,命中宫蚕于北郊,依周典也。
及武帝太康六年,散骑常侍华峤奏:“先王之制,天子诸侯亲耕藉田千亩,后夫人躬蚕桑。今陛下以圣明至仁,修先王之绪,皇后体资生之德,合配乾之义,而坤道未光,蚕礼尚缺。以为宜依古式,备斯盛典。”诏曰:“昔天子亲藉,以供粢盛,后夫人躬蚕,以备祭服,所以聿遵孝敬,明教示训也。今藉田有制,而蚕礼不修,由中间务多,未暇崇备。今天下无事,宜修礼以示四海。其详依古典,及近代故事,以参今宜,明年施行。”于是蚕于西郊,盖与藉田对其方也。乃使侍中成粲草定其仪。先蚕坛高一丈,方二丈,为四出陛,陛广五尺,在皇后采桑坛东南帷宫外门之外,而东南去帷宫十丈,在蚕室西南,桑林在其东。取列侯妻六人为蚕母。蚕将生,择吉日,皇后著十二笄步摇,依汉魏故事,衣青衣,乘油画云母安车,驾六騩马。女尚书著貂蝉佩玺陪乘,载筐钩。公主、三夫人、九嫔、世妇、诸太妃、太夫人及县乡君、郡公侯特进夫人、外世妇、命妇皆步摇、衣青,各载筐钩从蚕。先桑二日,蚕室生蚕著薄上。桑日,皇后未到,太祝令质明以一太牢告祠,谒者一人监祠。祠毕撤馔,班余胙于从桑及奉祠者。皇后至西郊升坛,公主以下陪列坛东。皇后东面躬桑,采三条,诸妃公主各采五条,县乡君以下各采九条,悉以桑授蚕母,还蚕室。事讫,皇后还便坐,公主以下乃就位,设飨宴,赐绢各有差。
前汉但置官社而无官稷,王莽置官稷,后复省。故汉至魏但太社有稷,而官社无稷,故常二社一稷也。
晋初仍魏,无所增损。至太康九年,改建宗庙,而社稷坛一庙俱徙。乃诏曰:“社实一神,其并二社之祀。”于是车骑司马傅咸表曰:
《祭法》王社太社,各有其义。天子尊事郊庙,故冕而躬耕。躬耕也者,所以重孝享之粢盛。亲耕故自报,自为立社者,为藉田而报者也。国以人为本,人以谷为命,故又为百姓立社而祈报焉。事异报殊,此社之所以有二也。
王景侯之论王社,亦谓春祈藉田,秋而报之也。其论太社,则曰王者布下圻内,为百姓立之,谓之大社,不自立之于京都也。景侯此论据《祭法》。《祭法》:“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景侯解曰,“今之里社是也”。景侯解《祭法》,则以置社为人间之社矣。而别论复以太社为人间之社,未晓此旨也。太社,天子为百姓而祀,故称天子社。《郊特牲》曰:“天子太社,必受霜露风雨。”以群姓之众,王者通为立社,故称太社也。若夫置社,其数不一,盖以里所为名,《左氏传》盟于清丘之社是也。众庶之社,既已不称太矣,若复不立之京都,当安所立乎!
《祭法》又曰,王为群姓立七祀,王自为立七祀。言自为者,自为而祀也;为群姓者,为群姓而祀也。太社与七祀其文正等。说者穷此,因云坟籍但有五祀,无七祀也。案祭,五祀国之大祀,七者小祀。《周礼》所云祭凡小祀,则墨冕之属也。景侯解大厉曰,“如周杜伯,鬼有所归,乃不为厉”。今云无二社者称景侯,《祭法》不谓无二,则曰“口传无其文也”。夫以景侯之明,拟议而后为解,而欲以口论除明文,如此非但二社当见思惟,景侯之后解亦未易除也。
前被敕,《尚书·召告》乃社于新邑,惟一太牢,不二社之明义也。案《郊特牲》曰社稷太牢,必援一牢之文以明社之无二,则稷无牲矣。说者曰,举社则稷可知。苟可举社以明稷,何独不举一以明二?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若有二而除之,不若过而存之。况存之有义,而除之无据乎?
《周礼》封人掌设社壝,无稷字。今帝社无稷,盖出于此。然国主社稷,故经传动称社稷。《周礼》王祭社稷则絺冕,此王社有稷之交也。封人所掌社壝之无稷字,说者以为略文,从可知也。谓宜仍旧立二社,而加立帝社之稷。
时成粲义称景侯论太社不立京都,欲破郑氏学。咸重表以为:“如粲之论,景侯之解文以此坏。《大雅》云‘乃立冢土’,毛公解曰,‘冢土,大社也。’景侯解《诗》,即用此说。《禹贡》‘惟土五色’,景侯解曰,‘王者取五色土为太社,封四方诸侯,各割其方色土者覆四方也’。如此,太社复为立京都也。不知此论何从而出,而与解乖,上违经记明文,下坏景侯之解。臣虽顽蔽,少长学门,不能默已,谨复续上。”刘寔与咸议同。诏曰:“社实一神,而相袭二位,众议不同,何必改作!其便仍旧,一如魏制。”
其后挚虞奏,以为:“臣案《祭法》‘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周礼》大司徒‘设其社稷之壝’,又曰‘以血祭祭社稷’,则太社也。又曰‘封人掌设王之社壝’,又有军旅宜乎社,则王社也。太社为群姓祈报,祈报有时,主不可废。故凡祓社衅鼓,主奉以从是也。此皆二社之明文,前代之所尊。以《尚书·召告》社于新邑三牲各文,《诗》称‘乃立冢土’,无两社之交,故废帝社,惟立太社。《诗书》所称,各指一事,又皆在公旦制作之前,未可以易《周礼》之明典,《祭法》之正义。前改建庙社,营一社之处,朝议斐然,执古匡今。世祖武皇帝躬发明诏,定二社之义,以为永制。宜定新礼,从二社。”诏从之。
至元帝建武元年,又依洛京立二社一稷。其太社之祝曰:“地德普施,惠存无疆。乃建太社,保佑万邦。悠悠四海,咸赖嘉祥。”其帝社之祝曰:“坤德厚载,邦畿是保。乃建帝社,以神地道。明祀惟辰,景福来造。”
汉仪,每月旦,太史上其月历,有司侍郎尚书见读其令,奉行其正。朔前后二日,牵牛酒至社下以祭日。日有变,割羊以祠社,用救日变。执事者长冠,衣绛领袖缘中衣、绛缘以行礼,如故事。自晋受命,日月将交会,太史乃上合朔,尚书先事三日,宣摄内外戒严。挚虞《决疑》曰:“凡救日蚀者,著赤帻,以助阳也。日将蚀,天子素服避正殿,内外严警。太史登灵台,伺侯日变,便伐鼓于门。闻鼓音,侍臣皆著赤帻,带剑入侍。三台令史以上皆各持剑,立其户前。卫尉卿驱驰绕宫,伺察守备。周而复始,亦伐鼓于社,用周礼也。又以赤丝为绳以系社,祝史陈辞以责之。社,勾龙之神,天子之上公,故陈辞以责之。日复常,乃罢。”
汉建安中,将正会,而太史上言,正旦当日蚀。朝士疑会否,共谘尚书令荀彧。时广平计吏刘邵在坐,曰:“梓慎、裨灶,古之良史,尤占水火,错失天时。《礼》,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者四,日蚀在一。然则圣人垂制,不为变异豫废朝礼者,或灾消异伏,或推术谬误也。”彧及众人咸善而从之,遂朝会如旧,日亦不蚀,邵由此显名。
至武帝咸宁三年、四年,并以正旦合朔却元会,改魏故事也。元帝太兴元年四月,合朔,中书侍郎孔愉奏曰:“《春秋》,日有蚀之,天子伐鼓于社,攻诸阴也;诸侯伐鼓于朝,臣自攻也。案尚书符,若日有变,便击鼓于诸门,有违旧典。”诏曰:“所陈有正义,辄敕外改之。”
至康帝建元元年,太史上元日合朔,后复疑应却会与否。庾冰辅政,写刘邵议以示八坐。于时有谓邵为不得礼意,荀彧从之,是胜人之一失。故蔡谟遂著议非之,曰:“邵论灾消异伏,又以梓慎、裨灶犹有错失,太史上言,亦不必审,其理诚然也。而云圣人垂制,不为变异豫废朝礼,此则谬矣。灾祥之发,所以谴告人君,王者之所重诫,故素服废乐,退避正寝,百官降物,用币伐鼓,躬亲而救之。夫敬诫之事,与其疑而废之,宁慎而行之。故孔子、老聃助葬于巷党,以丧不见星而行,故日蚀而止柩,曰安知其不见星也。而邵废之,是弃圣贤之成规也。鲁桓公壬申有灾,而以乙亥尝祭,《春秋》讥之。灾事既过,犹追惧未已,故废宗庙之察,况闻天眚将至,行庆乐之会,于礼乖矣。《礼记》所云诸侯入门不得终礼者,谓日官不豫言,诸侯既入,见蚀乃知耳,非先闻当蚀而朝会不废也。引此,可谓失其义旨。刘邵所执者《礼记》也,夫子、老聃巷党之事,亦《礼记》所言,复违而反之,进退无据。然荀令所善,汉朝所从,遂使此言至今见称,莫知其误矣,后来君子将拟以为式,故正之云尔。”于是冰从众议,遂以却会。
至永和中,殷浩辅政,又欲从刘邵议不却会。王彪之据咸宁、建元故事,又曰:“《礼》云诸侯旅见天子,不得终礼而废者四,自谓卒暴有之,非为先存其事,而侥幸史官推术缪错,故不豫废朝礼也。”于是又从彪之议。
《尚书》“禋于六宗”,诸儒互说,往往不同。王莽以《易》六子,遂立六宗祠。魏明帝时疑其事,以问王肃,亦以为易六子,故不废。及晋受命,司马彪等表六宗之祀不应特立新礼,于是遂罢其祀。其后挚虞奏之,又以为:“案舜受终,‘类于上帝,系于六宗,望于山川’,则六宗非上帝之神,又非山川之灵也。《周礼》肆师职曰:‘用牲于社宗。’党正职曰:‘春秋祭禜亦如之。’肆师之宗,与社并列,则班与社同也。党正之禜,文不系社,则神与社异也。周之命祀,莫重郊社,宗同于社,则贵神明矣。又,《月令》孟冬祈于天宗,则《周礼》祭禜,《月令》天宗,六宗之神也。汉光武即位高邑,依《虞书》禋于六宗。安帝元初中,立祀乾位,礼同太社。魏氏因之,至景初二年,大议其神,朝士纷纭,各有所执。惟散骑常侍刘邵以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六宗者,太极冲和之气,为六气之宗者也。《虞书》谓之六宗,《周书》谓之天宗。是时考论异同,而从其议。汉魏相仍,著为贵祀。凡崇祀百神,放而不至,有其兴之,则莫敢废之。宜定新礼,祀六宗如旧。”诏从之。
《礼》,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中霤、国门、国行、大厉、户、灶。仲春玄鸟至之日,以太牢祀高禖。《毛诗》《丝衣篇》,高子曰灵星之尸。汉兴,高帝亦立灵星祠。及武帝,以李少君故,始祠灶;及生戾太子,始立高禖。《汉仪》云,国家亦有五祀,有司行事,其礼颇轻于社稷,则亦存其典矣。又云,常以仲春之月,立高禖祠于城南,祀以特牲。又,是月也,祠老人星于国都南郊老人星庙。立夏祭灶,季秋祠心星于城南坛心星庙。元康时,洛阳犹有高禖坛,百姓祠其旁,或谓之落星。是后诸祀无闻,江左以来,不立七祀,灵星则配飨南郊,不复特置焉。
左氏传“龙见而雩”,经典尚矣。汉仪,自立春到立夏,尽立秋,郡国尚旱,郡县各扫除社稷。其旱也,公卿官长以次行雩礼求雨,闭诸阳,衣皁,兴土龙,立土人,舞僮二佾,七日一变,如故事。武帝咸宁二年,春久旱。四月丁已,诏曰“诸旱处广加祈请”。五月庚午,始祈雨于社稷山川。六月戊子,获澍雨。此雩之旧典也。太康三年四月,十年二月,又如之。其雨多则禜祭,赤帻硃衣,闭诸阴,硃索萦社,伐硃鼓焉。
《周礼》,王者祭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风伯雨师、社稷、五土、五岳、山林川泽、四方百物,兆四类四望,亦如之。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庚子,初礼五岳四渎,咸秩群祀,瘗沈珪璧。六年七月,帝以舟军入淮。九月壬戌,遣使者沈璧于淮。魏明帝太和四年八月,帝东巡,遣使者以特牛祠中岳。魏元帝咸熙元年,行幸长安,使使者以璧币礼祠华山。
及穆帝升平中,何琦论修五岳祠曰:“唐虞之制,天子五载一巡狩,顺时之方,柴燎五岳,望于山川,遍于群神,故曰,因名山升中于天,所以昭告神祗,飨报功德。是以灾厉不作,而风雨寒暑以时。降及三代,年数虽殊,而其礼不易,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著在经纪,所谓‘有其举之,莫敢废也。’及秦汉都西京,泾、渭、长水,虽不在祀典,以近咸阳故,尽得比大川之祠,而正立之祀可以阙哉!自永嘉之乱,神州倾覆,兹事替矣。惟灊之天柱,在王略之内也,旧台选百户吏卒,以奉其职。中兴之际,未有官守,庐江郡常遣大吏兼假四时祷赛,春释寒而冬请冰。咸和迄今,又复隳替。计今非典之祠,可谓非一。考其正名,则淫昏之鬼;推其糜费,则百姓之蠹。而山川大神更为简缺,礼俗穨紊,人神杂扰,公私奔蹙,渐以繁滋。良由顷国家多难,日不暇给,草建废滞,事有未遑。今元憝已歼,宜修旧典。岳渎之域,风教所被,来苏之众,咸蒙德泽。而神明禋祀,未之或甄,巡狩柴燎,其废尚矣。崇明前典,将俟皇舆北旋,稽古宪章,大厘制度。俎豆牲牢,祝嘏文辞,旧章靡记,可令礼官作式,归诸诚简,以达明德馨香,如斯而已。其诸袄孽,可粗依法令,先去其甚,俾邪正不黩。”时不见省。
昔武王入殷,未及下车而封先代之后,盖追思其德也。孔子以大圣而终于陪臣,未有封爵。至汉元帝,孔霸以帝师赐爵,号褒成君,奉孔子后。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诏以议郎孔羡为宗圣侯,邑百户,奉孔子祀,令鲁郡修旧庙,置百户吏卒以守卫之。及武帝泰始三年十一月,改封宗圣侯孔震为奉圣亭侯。又诏太学及鲁国,四时备三牲以祀孔子。明帝太宁三年,诏给奉圣亭侯孔亭四时祠孔子祭直,如泰始故事。
礼,始立学必先释奠于先圣先师,及行事必用币。汉世虽立学,斯礼无闻。魏齐王正始二年二月,帝讲论语通,五年五月,讲《尚书》通,七年十二月,讲《礼记》通,并使太常释奠,以太牢祠孔子于辟雍,以颜回配。武帝泰始七年,皇太子讲《孝经》通。咸宁三年,讲《诗》通,太康三年,讲《礼记》通。惠帝元康三年,皇太子讲《论语》通。元帝太兴二年,皇太子讲《论语》通。太子并亲释奠,以太牢祠孔子,以颜回配。成帝咸康元年,帝讲《诗》通。穆帝升平元年三月,帝讲《孝经》通。孝武宁康三年七月,帝讲《孝经》通。并释奠如故事。穆帝、孝武并权以中堂为太学。
故事,祀皋陶于廷尉寺,新礼移祀于律署,以同祭先圣于太学也。故事,祀以社日,新礼改以孟秋之月,以应秋政。挚虞以为:“案《虞书》,皋陶作士师,惟明克允,国重其功,人思其当,是以狱官礼其神,系者致其祭,功在断狱之成,不在律令之始也。大学之设,义重太常,故祭于太学,是崇圣而从重也。律署之置,卑于廷尉,移祀于署,是去重而就轻也。律非正署,废兴无常,宜如旧祀于廷尉。又,祭用仲春,义取重生,改用孟秋,以应刑杀,理未足以相易。宜定新礼,皆如旧。”制:“可。”
岁旦常设苇茭桃梗,磔鸡于宫及百寺之门,以禳恶气。案汉仪则仲夏设之,有桃印,无磔鸡。及魏明帝大修禳礼,故何晏禳祭议鸡特牲供禳衅之事。磔鸡宜起于魏,桃印本汉制,所以辅卯金,又宜魏所除也。但未详改仲夏在岁旦之所起耳。魏明帝青龙元年,诏郡国,山川不在祀典者勿祠。
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诏曰:“昔圣帝明王修五岳四渎,名山川泽,各有定制,所以报阴阳之功故也。然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故祝史荐而无愧辞,是以其人敬慎幽冥而淫祀不作。末世信道不笃,僭礼渎神,纵欲祈请,曾不敬而远之,徒偷以求幸,袄妄相煽,舍正为邪,故魏朝疾之。其案旧礼具为之制,使功著于人者必有其报,而袄淫之鬼不乱其间。”二年正月,有司奏春分祠厉殃及禳祠,诏曰:“不在祀典,除之。”
《王制》,天子七庙,诸侯以下各有等差,礼文详矣。汉献帝建安十八年五月,以河北十郡封魏武帝为魏公。是年七月,始建宗庙于鄴,自以诸侯礼立五庙也。后虽进爵为王,无所改易。延康元年,文帝继王位,七月,追尊皇祖为大王,丁夫人曰大王后。黄初元年十一月受禅,又追尊大王曰大皇帝,皇考武王曰武皇帝。二年六月,以洛京宗庙未成,乃祠武帝于建始殿,亲执馈奠,如家人礼。案《礼》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庶人无庙,故祭于寝,帝者行之非礼甚矣。
明帝太和三年六月,又追尊高祖大长秋曰高皇,夫人吴氏曰高皇后,并在鄴庙。庙所祠,则文帝之高祖处士、曾祖高皇、祖大皇帝共一庙,考太祖武皇帝特一庙,百世不毁,然则所祠止于亲庙四室也。其年十一月,洛京庙成,则以亲尽迁处士主置园邑,使行太傅太常韩暨、行太常宗正曹恪持节迎高皇以下神主,共一庙,犹为四室而已。至景初元年六月,群公有司始更奏定七庙之制,曰:“大魏三圣相承,以成帝业。武皇帝肇建洪基,拨乱夷险,为魏太祖。文皇帝继天革命,应期受禅,为魏高祖。上集成大命,清定华夏,兴制礼乐,宜为魏烈祖。于太祖庙北为二祧,其左为文帝庙,号曰高祖昭祧,其右拟明帝,号曰烈祖穆祧。三祖之庙,万世不毁。其余四庙,亲尽迭迁,一如周后稷、文武庙祧之礼。”
文帝甄后赐死,故不列庙。明帝即位,有司奏请追谥曰文昭皇后,使司空王朗持节奉策告祠于陵。三公又奏曰:“自古周人归祖后稷,又特立庙以祀姜嫄。今文昭皇后之于后嗣,圣德至化,岂有量哉!夫以皇家世妃之尊,神灵迁化,而无寝庙以承享祀,非以报显德,昭孝敬也。稽之古制,宜依周礼,别立寝庙。”奏可。太和元年二月,立庙于鄴。四月,洛邑初营宗庙,掘地得玉玺,方一寸九分,其文曰“天子羡思慈亲。”明帝为之改容,以太牢告庙。至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未,有司又奏文昭皇后立庙京师,永传享祀,乐舞与祖庙同,废鄴庙。
魏元帝咸熙元年,进文帝爵为王,追命舞阳宣文侯为宣王,忠武侯为景王。是年八月,文帝崩,谥曰文王。
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受禅,丁卯,追尊皇祖宣王为宣皇帝,伯考景王为景皇帝,考文王为文皇帝,宣王妃张氏为宣穆皇后,景王夫人羊氏为景皇后。二年正月,有司奏置七庙。帝重其役,诏宜权立一庙。于是群臣议奏:“上古清庙一宫,尊远神祗。逮至周室,制为七庙,以辩宗祧。圣旨深弘,远迹上世,敦崇唐虞,舍七庙之繁华,遵一宫之远旨。昔舜承尧禅,受终文祖,遂陟帝位,盖三十载,月正元日,又格于文祖,遂陟帝位,此则虞氏不改唐庙,因仍旧宫。可依有虞氏故事,即用魏庙。”奏可。于是追祭征西将军、豫章府君、颍川府君、京兆府君,与宣皇帝、景皇帝、文皇帝为三昭三穆。是时宣皇未升,太祖虚位,所以祠六世,与景帝为七庙,其礼则据王肃说也。七月,又诏曰:“主者前奏,就魏旧庙,诚亦有准。然于祗奉神明,情犹未安,宜更营造。”于是改创宗庙。十一月,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为景怀皇后。任茂议以为夏侯初嫔之时,未有王业。帝不从。太康元年,灵寿公主修丽祔于太庙,周汉未有其准。魏明帝则别立平原主庙,晋又异魏也。六年,因庙陷,当改修创,群臣又议奏曰:“古者七庙异所,自宜如礼。”诏又曰:“古虽七庙,自近代以来皆一庙七室,于礼无废,于情为叙,亦随时之宜也。其便仍旧。”至十年,乃更改筑于宣阳门内,穷极壮丽,然坎位之制犹如初尔。庙成,帝用挚虞议,率百官迁神主于新庙,自征西以下,车服导从皆如帝者之仪。及武帝崩则迁征西,及惠帝崩又迁豫章。而惠帝世愍怀太子、太子二子哀太孙臧、冲太孙尚并祔庙,元帝世,怀帝殇太子又祔庙,号为阴室四殇。怀帝初,又策谥武帝杨后曰武悼皇后,改葬峻阳陵侧,别祠弘训宫,不列于庙。
元帝既即尊位,上继武帝,于元为祢,如汉光武上继元帝故事也。是时,西京神主,堙灭虏庭,江左建庙,皆更新造。寻以登怀帝之主,又迁颍川,位虽七室,其实五世,盖从刁协以兄弟为世数故也。于时百度草创,旧礼未备,毁主权居别室。至太兴三年正月乙卯,诏曰:“吾虽上继世祖,然于怀、愍皇帝皆北面称臣。今祠太庙,不亲执觞酌,而令有司行事,于情礼不安。可依礼更处。”太常恆议:“今圣上继武皇帝,宜准汉世祖故事,不亲执觞爵。”又曰:“今上承继武帝,而庙之昭穆,四世而已,前太常贺循、博士傅纯,并以为惠、怀及愍,宜别立庙。然臣愚谓庙室当以容主为限,无拘常数。殷世有二祖三宗,若拘七室,则当祭祢而已。推此论之,宜还复豫章、颍川,全祠七庙之礼。”骠骑长史温峤议:“凡言兄弟不相入庙,既非礼文,且光武奋剑振起,不策名于孝平,务神其事,以应九世之谶,又古不共庙,故别立焉。今上以策名而言,殊于光武之事,躬奉蒸尝,于经既正,于情又安矣。太常恆欲还二府君,以全七世,峤谓是宜。”骠骑将军王导从峤议。峤又曰:“其非子者,可直言皇帝敢告某皇帝,又若以一帝为一世,则不祭祢,反不及庶人。”帝从峤议,悉施用之。于是乃更定制,还复豫章、颍川于昭穆之位,以同惠帝嗣武故事,而惠、怀、愍三帝自从《春秋》尊尊之义,在庙不替也。
及元帝崩,则豫章复迁。然元帝神位犹在愍帝之下,故有坎室者十也。至明帝崩,而颖川又迁,犹十室也。于时续广太庙,故三迁主并还西储,名之曰祧,以准远庙。成帝咸康七年五月,始作武悼皇后神主,祔于庙,配飨世祖。成帝崩而康帝承统,以兄弟一世,故不迁京兆,始十一室也。
至康帝崩,穆帝立,永和二年七月,有司奏:“十月殷祭,京兆府君当迁祧室。昔征西、豫章、颍川三府君毁主,中兴之初权居天府,在庙门之西。咸康中,太常冯怀表续奉还于西储夹室,谓之为祧,疑亦非礼。今京兆迁入,是为四世远祖,长在太祖之上。昔周室太祖世远,故迁有所归。今晋庙宣皇为主。而四祖居之,是屈祖就孙也;殷祫在上,是代太祖也。”领司徒蔡谟议:“四府君宜改筑别室,若未展者,当入就太庙之室,人莫敢卑其祖,文武不先不窋。殷祭之日,征西东面,处宣皇之上。其后迁庙之主,藏于征西之祧,祭荐不绝。”护军将军冯怀议:“礼,无庙者为坛以祭,可立别室藏之,至殷禘则祭于坛也。”辅国将军谯王司马无忌等议:“诸儒谓太王、王季迁主,藏于文武之祧。如此,府君迁主宜在宣帝庙中。然今无寝室,宜变通而改筑。又殷祫太庙,征西东面。”尚书郎孙绰与无忌议同,曰:“太祖虽位始九五,而道以从暢,替人爵之尊,笃天伦之道,所以成教本而光百代也。”尚书郎徐禅议:“《礼》‘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岁祫则祭之。今四祖迁主,可藏之石室,有祷则祭于坛墠。”又遣禅至会稽,访处士虞喜。喜答曰:“汉世韦玄成等以毁主瘗于园,魏朝议者云应埋两阶之间。且神主本在太庙,若今别室而祭,则不如永藏。又四君无追号之礼,益明应毁而无祭。”是时简文为抚军、与尚书郎刘邵等奏:“四祖同居西祧,藏主石室,禘祫及祭,如先朝旧仪。”时陈留范宣兄子问此礼,宣答曰:“舜庙所祭,皆是庶人,其后世远而毁,不居舜上,不序昭穆。今四君号犹依本,非以功德致祀也。若依虞主之瘗,则犹藏子孙之所;若依夏主之埋,则又非本庙之阶。宜思其变,则筑一室,亲未尽则禘祫处宣帝之上,亲尽则无缘下就子孙之列。”其后太常刘遐等同蔡谟议。博士张凭议:“或疑陈于太祖者,皆其后之毁主,凭案古义无别前后之文也。禹不先鲧,则迁主居太祖之上,亦何疑也。”于是京兆迁入西储,同谓之祧,如前三祖迁主之礼,故正室犹十一也。穆帝崩而哀帝、海西并为兄弟,无所登除。咸安之初,简文皇帝上继元皇,世秩登进,于是颍川、京兆二主复还昭穆之位。至简文崩,颍川又迁。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诏曰:“昔建太庙,每事从俭,太祖虚位,明堂未建。郊祀国之大事,而稽古之制阙然,便可详议。”祠部郎中徐邈议:“圆丘郊祀,经典无二,宣皇帝尝辩斯义,而检以圣典。爰及中兴,备加研极,以定南北二郊,诚非异学所可轻改也。谓仍旧为安。武皇帝建庙六世,祖三昭三穆。宣皇帝创基之主,实惟太祖,亲则王考。四庙在上,未及迁世,故权虚东向之位也。兄弟相及,义非二世。故当今庙祀,世数未足,而欲太祖正位,则违事七之义矣。又《礼》曰庶子王亦禘祖立庙,盖谓支胤援立,则亲近必复。京兆府君于今六世,宜复立此室,则宣皇未在六世之上,须前世既迁,乃太祖位定耳。京兆迁毁宜藏主于石室,虽禘祫犹弗及。何者?传称毁主升合乎太祖,升者自下之名,不谓可降尊就卑也。太子太孙,阴室四主,储嗣之重,升祔皇祖,所配之庙,世远应迁,然后从食之孙,与之俱毁。明堂方圆之制,纲领已举,不宜阙配帝之祀。且王者以天下为家,未必一邦,故周平、光武无废于二京也。明堂所配之神,积疑莫辩。案《易》‘殷荐上帝,以配祖考’,祖考同配,则上帝亦为天,而严父之义显。《周礼》旅上帝者,有故告天,与郊祀常礼同用四圭,故并言之。若上帝是五帝,《经》文何不言祀天旅五帝,祀地旅四望乎?”侍中车胤议同。又曰:“明堂之制,既其难详,且乐主于和,礼主于敬,故质文不同,音器亦殊。既茅茨广夏,不一其度,何必守其形范,而不弘本从俗乎?九服咸宁,河朔无尘,然后明堂辟雍可崇而修之。”时朝议多同,于是奉行,一无所改。十六年,始改作太庙殿,正室十四间,东西储各一间,合十六间,栋高八丈四尺。备法驾迁神主于行庙,征西至京兆四主及太子太孙各用其位之仪服。四主不从帝者之仪,是与太康异也。诸主既入庙,设脯醢之奠。及新庙成,神主还室,又设脯醢之奠。十九年二月,追尊简文母会稽太妃郑氏为简文皇帝宣太后,立庙太庙道西。及孝武崩,京兆又迁,如穆帝之世四祧故事。
义熙九年四月,将殷祠,诏博议迁毁之礼。大司马琅邪王德文议:“泰始之初,虚太祖之位,而缘情流远,上及征西,故世尽则宜毁,而宣帝正太祖之位。又汉光武移十一帝主于洛邑,则毁主不设,理可推矣。宜筑别室,以居四府君之主,永藏而弗祀也。”大司农徐广议:“四府君尝处庙堂之首,歆率土之祭,若埋之幽壤,于情理未必咸尽。谓可迁藏西储,以为远祧,而禘飨永绝也。”太尉谘议参军袁豹议:“仍旧无革,殷祠犹及四府君,情理为允。”时刘裕作辅,意与大司马议同,须后殷祠行事改制。会安帝崩,未及禘而天禄终焉。
武帝咸宁五年十一月己酉,弘训羊太后崩,宗庙废一时之祀,天地明堂去乐,且不上胙。穆帝升平五年十月己卯,殷祀,以帝崩后不作乐。孝武太元十一年九月,皇女亡,及应烝祠,中书侍郎范1111奏:“案《丧服传》有死宫中者三月不举祭,不别长幼之与贵贱也。皇女虽在婴孩,臣窃以为疑。”于是尚书奏使三公行事。
武帝泰始七年四月,帝将亲祠,车驾夕牲,而仪注还不拜。诏问其故,博士奏历代相承如此。帝曰:“非致敬宗庙之礼也。”于是实拜而还,遂以为制,夕牲必躬临拜,而江左以来复止。
魏故事,天子为次殿于庙殿之北东,天子入自北门。新礼,设次殿于南门中门外之右,天子入自南门。挚虞以为:“次殿所以为解息之处,凡适尊以不显为恭,以由隐为顺,而设之于上位,入自南门,非谦厌之义。宜定新礼,皆如旧说。”从之。
礼,大事则告祖祢,小事则特告祢,秦汉久废。魏文帝黄初四年七月,将东巡,以大军当出,使太常以特牛告南郊。及文帝崩,又使太尉告谥策于南郊。自是迄晋相承,告郊之后仍以告庙,至江左其礼废。至成帝咸和三年,苏峻覆乱京都,温峤等立行庙于白石,复行其典。告先君及后曰:“逆臣苏峻,倾覆社稷,毁弃三正。污辱海内。臣侃、臣峤、臣亮等手刃戎首,龚行天罚。惟中宗元皇帝、肃祖明皇帝、明穆皇后之灵,降鉴有罪,剿绝其命,翦此群凶,以安宗庙。臣等虽陨首摧躯,犹生之年。”
魏明帝太和三年,诏曰:“礼,王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宗,则当纂正统而奉公义,何得复顾私亲哉!汉宣继昭帝后,加悼考以皇号。哀帝以外籓援立,而董宏等称引亡秦,惑误朝议,遂尊恭皇,立庙京师。又宠籓妾,使比长信,僭差无礼,人神弗佑。非罪师丹忠正之谏,用致丁傅焚如之祸。自是之后,相踵行之。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为戒。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敢为佞邪导谀君上,妄建非正之号,谓考为皇,称妣为后,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其书之金策,藏之宗庙。”是后高贵、常道援立,皆不外尊。及愍帝建兴四年,司徒梁芬议追尊之礼,帝既不从,而左仆射索綝等亦称引魏制,以为不可,故追赠吴王为太保而已。元帝太兴二年,有司言琅邪恭王宜称皇考。贺循议云:“礼典之义,子不敢以己爵加其父号。”帝又从之。
《晋书·第九章》译文及注释
人类包含着天地阴阳之间的灵气,有着悲哀欢乐喜悦愤怒的情感。圣人传下典范,作为人民的准则。节制他们的骄淫,来防止他们暴乱;崇拜天地,虔心敬奉鬼神,排列尊卑位序,定下夫妇道义,然后对国家对家族,就能够治理好了。《传》说:“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至于从开天辟地以来,燧人氏钻木取火,志向重在谦恭俭朴,情怀不在乎玉帛财物,而是在春天的溪涧岸边酌饮清流,在秋天的森林附近放火驱赶封豕,也没有什么不完美的地方。轩辕颛顼依从神灵,唐尧虞舜查考古制,传到兴隆的周朝,典章制度大为完备。既留下了设置百官的榜样,制定了不可更改的法规;又有关于礼的规章三百条,各种仪式三千种,都是用来弘扬传布上天的意旨,调整规范人类的行为。周代末期世风浇薄讹变,王道衰微,事情违背了美好国家的传统,礼仪中连治家之道也已丧失。趟简子向太叔询问揖让周旋的礼节,回答说:“那祇能叫做仪式而不是真正的礼。”天经地义的道理,从此更加无人理会。哀公十一年,孔子从卫国回到鲁国,探究三代的典范,传写百王的教训,当时没有明君,他的主张无法施行。
如果任情发展,则仁必然被抛到一边;如果听任异端作怪,则儒学之风可能被排斥在外。因此汉文帝废除了两年的丧制,光武帝将郊祀并成一次进行。这种迎合时俗的做法,是不值得肯定的可是西汉元鼎年间,束汉永平时代,推行教化尊重士绅,倡导儒学任用儒生,两漠时代的兴盛,在造时期最为美好。到后来山中小鱼成了庙堂的供品,沼泽的野猪也一反常规,礼乐制度长期被弃,世风崇尚浮华,不过祭祀的礼仪,大体上还保存着。曹魏时期,典章制度很好。王盛、高堂隆等人,博学通晓前人的记载,像三千条的《周礼》,十七篇的仪礼等学问,分别根据旧有的文献整理后行于当世,这岂不是常称道的帮助国君遵循尧舜的原则吗。人们希望天下大治,可当时赶上的却不是善政,周代传下的典章,行用太多就违反了当时的习俗,但是残留下来的篇章典册裹还是有可供参考的东西的。景初元年,在洛阳南边的委粟山营造圆丘,祭祀的那天用始祖帝舜配飨,玉制的祭器中盛着鲜鱼,陶制的容器中装着清水,不是士大夫们为他策划,那么谁能够做到这些事呢!
宣帝景帝戎马征战,没来得及制定造方面的制度。立尘年间平定呈玺,九州统一,礼仪典籍都集中了,乐器祭器归属一处,于是齐鲁一带的儒生们各自携带著书籍来投奔。武皇帝也因为平定寇盗祸乱,想要提倡礼仪规范。那时的祭祀吉礼中,使用的三脊菁茅不加修剪,在日观峰祭天不用大的碹玉;那时的丧葬凶礼中,穿深衣戴布冠,撤宴减膳。宣扬了一谦三益的道理,教化就推行开来了。元帝中兴晋朝时,事务有很多要权宜处置,从前的典章制度,几乎消亡。因此常侍戴邈上朝呈递表章说:“当今天地更新,万物开始兴盛,扫荡近代的流弊,创立千年的表率。因此崇尚忠义的节操,成就文教的风俗;整理好弹琴的仪容,就能引出和谐的共鸣。”他是要用这些来倡导礼仪文明,鼓励皇帝以身作则的。以后,王道衰落,里过掌权,政令由他自己发出,而有关官员玷污斯文,粉饰权臣,皇帝威风扫地,大臣为所欲为。《记》说:“如果没有名位,就不可能推行礼乐。”难道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吗置开始有苞塑、堑迚制定出国家典章,墓置时期有苞盗、王协修订朝廷礼仪。《周官》中的五种礼,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其中吉礼中最重要的,莫过于祭祀,所以《洪范》中的八政,第三位的叫做祀。祀,就是用来表达孝心事奉祖先,和神明沟通的方式。汉朝建立,在秦摧残儒学之后,制度上有很多方面还没有能够恢复古代的样子。历经东京、西京四百多年,故有不少改变。魏室接着汉末的大乱,旧的典章被破坏干净,下令侍中王粲、尚书卫觊起草拟定朝廷礼仪。到晋国建立,文帝又命令荀颉接着魏代做过的事,撰修新的礼仪制度,参考当时情况和古代遣制,更改其中的章节条文,羊枯、任恺、庾峻、应贞共同审定,成为一百六十五篇,奏献给皇上。太康初年,尚书仆射朱整上奏请求交付尚书郎挚虞推敲。挚虞就其当改之处上奏章说:臣整理已故太尉荀频所修撰的《五礼》,臣认为开创帝业而传诸后世,是帝王的美事;使礼仪兴隆来引导教化,是治理邦国的大事。因此臣以前上表陈述礼仪方面事宜而被延滞,请尽速施行。又认为《丧服》部分疑缺的最多,应当补充并确定。又认为现在的礼制篇幅太多,应当归类合并。奏章很久没有得到批示,因而害怕受到忽视。凡是冠婚祭会一类的吉礼,有关的制度变化很少;至于《丧服》,生活中很常用,但特别容易丧失要旨。所以子张怀疑高宗居丧三年而不说话的事,子思不允许他的儿子为已被休弃的生母服丧,子游认为异父兄弟之间服大功,可是子夏认为应该服齐衰,到孔子去世后门人就不明白如何服丧了。这些人都是聪明通达研习礼制,上读周朝典章,下从师仲尼,浸润在圣人训诫中,讲习钻研了很多年,可是遇到丧事,仍然还是这样,这说明丧礼容易糊涂,不能不仔细对待。何况从那以后,典章被焚毁散失,离圣人更远,丧制中的错谬,就是很自然的了。因此《丧服》一卷,卷帙不足一握,可是争论解说纷然繁多。三年的丧期,郑玄说二十七个月,王肃说二十五个月。改葬后的丧服,郑玄说穿三个月鳃服,王肃说葬事一结束就不穿了。改嫁了的继母去世后,郑玄说应该服丧,王肃说跟着继母寄居别人家中得到养育后才为她服丧。对于不满八岁而夭折的孩子,郑玄说孩子生下后满了一个月就哭他一天,王卢说把哭的日敷改成服丧一个月。像这样的情况很多。《丧服》的本文很简略,必须有注解才能弄明白它的内容;后人的解释欠详,世人说是子夏作的。郑玄王肃以《经》和《传》为本,却各有异同,天下人都弄不清楚,没有谁明白哪个正确。然而荀题衹写下古代的《经》文而已,完全删除了王夏的《传》和前代大儒的注解,那样做是不可能施行的。到了应用到具体事情上时,自然还要出现不同的解释,一个那样说一个这样说,不能用它来确定制度。臣认为现在应当参考《礼记》,适当选取《传》的说法,弥补它的不足,统一其中不同的地方。可以依照王星堡所撰写的《丧服变除》,使事类条例明白无误,以此根除疑问争端,然后使制度没有两种形式,全都根据同样的规定。另外遣部礼规要在天下颁行,所以不应该太繁琐。苞题定为一百六十五篇,每篇为一卷,共十五万多字,臣仍然认为卷数多文辞繁,大部分都是重复的。试看《尚书.尧典》祭祀山川的礼,祇对东岳详细列出了牺牲和币物的数目,陈说了应用的仪式,其余的就祇是说“如初”。《周礼》中记载祭祀天地五帝和供享先王的礼,对事情相同的都衹说“也和它一样”,文辞简约而意思明了。如今礼仪情况相同而名称不同的,就另立成篇,卷帙繁多而不明白。都应该省略文辞沟通事类,根据情况合并它们,事情不同,就列出它们的不同处。像这样的话,减去的有三分之一。
垫虞将新的礼规推敲完毕后,在元康元年呈上。他提出的衹有明堂五帝、二社六宗以及吉凶王公方面的制度,共十五篇。有诏令下来批准了他的提议。后来垫廛和坛盛接着从事这件工作,最终没有告成。中原陷落了,挚虞的《决疑注》,就成了那时的遣事。到了东晋时期,仆射刁协、太常苞盛补充整理旧时文献,光禄大夫蔡谟又接着做过这方面的工作。
魏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丁未,郊祀武帝来配享上天,在明堂宗祀文帝来配享上帝。在当时,两汉郊里的制度都留存着,魏对它进行的增损情况很清楚。四年八月,天子到东部巡枧,路过繁昌,派执金吾臧霸代行太尉的事,用公牛祭受禅坛。景初元年十月乙卯,开始在洛阳南面的委粟山营造圆丘。韶令说:“西汉初年,正值秦朝焚书坑儒之后,收集残存的文献,以供祭天祀地之用。从甘泉的后土,到雍的五峙,神祇的祭坛和方位,很多都不常见,都因为设置和废除没有常规,一时那样一时这样,四百多年,没有了梢祭的礼仪,古时候历代都有的事,竟然有了缺漏。直压的世系,是从查廛压传下来的。现在祭礼圆丘用始祖帝舜配享,称号圆丘为皇皇帝天。在方丘祭祀的叫皇皇后地,用舜的妃子伊氏配享。在天郊祭祀的叫皇天之神,用太祖武皇帝配享。在地郊祭祀的叫皇地之祇,用武宣皇后配享。在明堂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用来配享上帝。”十二月壬子冬至日,首次在圆丘祭祀皇皇帝天,用始祖直处帝爱配享。从正盘以后,直到魏世结束都不再有郊祀。
魏元帝咸熙二年十二月甲子,使持节侍中太保壑迚、兼太尉司隶校尉奎台捧着皇帝的玉玺和策书,禅位给晋。丙寅,武皇帝在南郊设立坛场,烧柴祭天向上帝报告,当时还没有用祖先配享。泰始二年正月,韶令说:“有司以前奏议郊祀时权且应用魏的礼仪,朕想到重新制定很难,便把它作为定制执行,以至于议论纷纭,没有及时确定,不能够按时供飨神衹,用祖考配享。时间流逝就难以追上,减少了对神灵祖先的供飨就难以心安,还是马上郊祀。”当时群臣又讨论,五帝就是天,王气因时而异,所以称号不一样,其实是同一个神。在明堂宗祀和在南郊祭天,应当除去五帝的神位,五郊时改掉关于五方之星的五精的称号,都共同称为昊天上帝、各设一个神位就可以了。地郊时又除去用先后配祀的做法。帝一概同意了。二月丁丑,郊祀宣皇帝用以配享天,在明堂宗祀文皇帝用以配享上帝。这一年的十一月,有司又奏上一个提议,说古时候营造丘和进行郊祀是一致的,应该在南郊北郊都营造圆丘和方丘,另外修建坛场,将夏至冬至时的祭祀合并到二郊去。帝又同意了,完全和宣帝采用王卢的提议一样。这个月的庚寅日是冬至,帝亲自在南郊祭天。从此以后,圆丘和方泽不再分别设置。
太康三年正月,帝亲自在郊祭祀,皇太子、皇子们全都侍从祭祀。十年十月,又下诏说“《孝经》说‘郊祀时用后稷来配享上天,宗祀时在明堂用塞王来配享上帝’。可是《周官》说‘祀天时位列上帝,,又说‘祀地时位列四方山川。山川不等于地,那么明堂上帝就不能是等于天的。以往众人提议去除明堂中的五帝神位,根据礼仪文献考察是不正确的。况且《诗序》说‘塞王亘逗的功业,是从后墨开始的,,因此推出他来配享上天。宣帝凭神武创业,已经配享上天了,又用先帝来配享上天,从道理上来说是不合适的。还是恢复明堂和南郊的五帝的神位。”堕童在旦塞建都,还没来得及建立郊庙就败亡了。
五童渡辽以后,主兴二年才开始商议设立郊祀仪规。尚书令刁协、国子祭酒杜夷提议,应当等回到首都盗昼之后再设置。司徒苞塑根据选麸查一迁都尽量就设立郊祀,认为自然应当在当地施行奉祀。骠骑将军王导、仆射荀崧、太常华垣、中书侍郎厘壶都同意茎组的提议,于是这件事情就施行了,在巳地设立南郊。当时的制度都是太常贺遁制定的,大部分依照坠和晋初的仪规。二月辛卯,帝亲自郊祀,飨配方面的礼规一概依从以前亘竖童首次郊祀的情况。当时还没有设立北坛,地衹等神明都和天神放在一起。
三年七月,才下诏设立北郊,还没来得及建立而明帝就去世了。到成帝咸和八年正月,追念前代的旨意,在覆舟山南边设立了它。祭天时有五帝和其他的神: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斗、三台、司命、轩辕、后土、太一、天一、太微、句陈、北极、雨师、雷电、司空、风伯、老人,共是六十二位神。祭地时有五岳、四望、四海、四渎、五湖、五人帝、五人帝的佐臣、沂山、岳山、白山、霍山、医无题山、蓝山、查巡、盒登山、钱卢辽、先农,共是四十四位神。江南各座小山的神位,都是束晋时期设立的,正像汉代西京时期关中的小河流都有祭祀的位次一样。这个月辛未,在北郊祭祀,开始用宣穆张皇后配享,这是魏时就有的先例,不是晋的旧制。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打算在北郊祭祀,有表示疑惑的议论。太常顾和上表说:“泰始年间,将冬夏二至的祭礼合并到天地二祀的郊祀中去。北郊的时间,古代没有明文规定传下来,有的在夏至,有的在阳气复归的冬至。汉光武正月辛未,开始行北郊礼,逭就和南郊礼同在一个月。到中兴后,各种制度都从简,将七种郊祀礼合并在一处进行,宪章规制还没有完全制定出来,权且应用这样的礼仪,也是随时合宜的事。到咸和年问,议定另外设立北郊,同在正月进行。魏继承{继的制度,在正月祭天而用地配享。当时高堂建等人认为按照礼规祭天时不用地配享,并称道《周礼》中三王的郊祀一概用的是夏历。”于是采纳题塑的提议。当月辛未进行南郊礼,辛巳进行北郊礼,皇帝全都亲自参与行祭。
三年,窒蜒讨伐但宝,打跑了他。己卯,在南郊以大功祭告于天。这一年,帝落难到没有返回。第二年应该进行郊祀礼,朝中意见认为应该依照《周礼》,由宗伯代行主祭,由三公执行祭事。衹有尚书左丞王纳之说:“既然要祭天,自然是天子南面而治的时候,有国君在那裹,禀承旨意去执行,有什么可讨论的。是否应该郊祀,哪裹能像今天这样商议决定呀!”提议的人又说:“现在就应当郊祀,所以承奉以前的礼制而可以让三公代行其事。”纳之又说:“祭天为至尊之事,衹能由一人为之,所以不是天子不能祭祀。庶人以上的人,没有不是衹行蒸祭尝祭礼的。嫡子在外,就由庶子执行,还没有不是亲身接受丫上天的使命却可以去祭天的人。”纳之又说:“武皇接受禅让,在二月郊祀;元帝中兴,在三月郊祀。如今郊祀的时候还没有过去,天天盼望皇帝回来,不要做那种提前的事,以致皇帝返回以后,再不能亲自奉祭。”于是听从了纳之的意见。
郊祀庙祭时用的牺牲币帛玉璧玉器的颜色,虽有明文规定,但是秦多用赤毛黑鬣的聊驹,汉却衹说用牛犊,不管它的颜色。束晋时期南郊祀和北郊祀都用玄色牲口,明堂祭和庙祭社祭都用赤色牺牲。
礼规中有如果有事要告诉祖先应该在社庙祭告的条文,没有在郊庙祭告的规章。漠代的仪典中说,天子去世后,让太尉在南郊把给他的谧号祭告给上天和亡灵,其他的就没有听说了。魏文童董翅四年七月,帝将要去东方巡视,因为大军要出发,派太常用一头大公牛到南郊祭天。到塞童崩后,太尉钟逊在南郊告谧于天,都是因为有大事而郊祀。东晋时期废置了这些礼仪。
礼的规定,春分时早晨在束边祭太阳,秋分时黄昏在西边祭月亮。汉武帝在泰时祭天,清晨从笪宣出门,朝东向太阳行揖礼,当天黄昏朝西向月亮行揖礼。利用郊祀的日子,并不到柬边或西边去行祭祀礼。以后就在清晨和黄昏进行经常性的拜礼。所以魏文帝的诏书说:“汉氏不在东郊拜祭太阳,而是早晨或黄昏在宫殿的前边朝东或朝西拜祭太阳月亮,烦琐粗俗像是普通人家做的事,不是事奉上天和神交往的正道。”黄初二年正月乙亥,在东门的外面朝祭太阳,逭又违背了在二分的时候祭拜日月的礼规。魏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在东边的郊外朝祭太阳,八月己丑,在西边的郊外夕祭月亮,这才符合古礼。到了亘逊左尘二年,有司奏报说,春分时依照旧例皇帝要去朝祭太阳,因为气候冷暖不合适,可以不必亲自出城。诏书说:“礼仪应当持之以恒,如果像奏告的那样做了,和已故太尉撰定的礼规不同,又成了没有定制了。以前正逢国难还没有平定,所以常常听从你们的奏议,如今战事已经结束,祇有这些事是最重要的。”根据这道韶书,皇帝又亲自朝祭太阳。这一条后来给废止了。
礼的规定,“郊祀后稷来配享上天,在明堂宗祀文王来配享上帝”。魏文帝即位后,用汉代的明堂礼仪却没有配享的。明帝太和元年,才在明堂宗祀文帝,齐王也实行这种礼仪。
晋朝初年用文帝配享,后来又用宣帝,不久又用文帝配享,其他方面没有什么变革。这样看来郊祀和明堂的礼仪中,在配享方面,情况是不一致的。挚虞的意见认为:“汉魏的旧例,在明堂祭祀五帝的神灵。新礼的规定,五帝就是上帝,就是天帝。在明堂中去除五帝的神位,衹祭上帝。案仲尼说‘郊祀后稷来配享天,在明堂宗祀文王来配享上帝,。《周礼》上规定,祀天时旅祭上帝,祀地时旅祭四望。望不等于地,那么上帝不等于天,就完全可以清楚了。在郊外圆丘的祭祀,扫干净一块地方就地设祭,贡奉的牺牲用的是蚕茧和栗子,器皿用的是陶器之类,事物返回到它开始的样子,所以用远祖配享。明堂的祭祀,陈列各种物品作为供品,玉器牺牲都献上,篷豆祭器成行成列,礼仪方面人间和鬼神没有区别,所以用较近的祖辈配享。郊丘明堂祭坛神位,居然不一样,牺牲牢畜祭品器物,粗劣和精细完全不同。而且用祖辈一同配享,不是说尊重庄严的美德,三天裹两次祭祀,不是说不过分的道理。那不是一个神,也就很清楚了。以往在上古时期,活着是明王,去世后就和五行相配,所以太吴和木相配,神农和火相配,少吴和金相配,颛顼和水相配,黄帝和土相配。这五位帝王,是配享上天的神,一同在四郊祭祀,在明堂报祭。祀天的时候,穿大裘而戴冕,祀五帝的时候也像这样。有人认为主宰五精的帝王,是辅佐上天化育万物的。前代相传下来,没有人废除它,晋的初期才听从了不同的意见。《庚午韶书》规定,明堂祭祀和南郊祭祀时去除五帝的神位,衹祭祀天神,新的礼规采用了它。以前太史令韩杨上书提议,应该照旧例祭祀五帝。太康十年,韶令已经施行。应该制定新的礼规,在明堂和郊祀时祭祀五帝就和旧仪一样。”韶令批准了他的意见。束晋时期,没有顾得上施行。
汉的礼仪规定,太史每年呈上当年的年历,在立春、立夏、大暑、立秋、立冬之前常常要宣读关于五时的政令,皇帝穿的服装,分别依从五时的颜色。皇帝就坐,尚书令以下官员各就各位,尚书三公郎将令放在案上,捧着进去,在各自的席位上读完后,赐给一卮酒。魏氏常常施行这种礼。魏明帝景初元年,通事官说:“现在衹看到读春夏秋冬四时的政令,至于穿黄色服装的时令,单单缺了没有演,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散骑常侍领太史令高堂隆认为“黄色在五行当中,是代表中央土的,在四季中各有十八天。土生于火,所以在火主事的末期穿黄色服装,其他三个季节就不这么做。有关的政令就随着四季发布,不根据五行来发布,因此穿黄色服装却没有政令”。这说明魏氏的时候不读大暑令。
到置承受天命,也有那些制度。傅咸说:“立秋这一天,白色的车辆在宫廷中闪耀,白色的旌旗在玉阶前陈列。”那么那一天的旌旗和车辆都是白色的了。成帝咸和五年六月丁未。有司奏请读秋季的政令。兼侍中散骑常侍荀奕、兼黄门侍郎散骑侍郎曹宇反驳说:“尚书三公曹奏请读秋季政令,仪式方面的旧有典章中没有这样的规定。臣等人根据光禄大夫臣华恒的提议商议,武皇帝因为秋夏盛暑,常常空缺而不读政令,在春冬季节就不取消这一活动。先王之所以随着季节读政令,是因为在天时到来时遵奉天时,是使服色正确并表示尊敬庄严的大事。如今服饰典章多半已不合旧礼,加上天气炎热异常,臣等认为可以按照华恒的提议,依从旧例不读政令。”韶令批准了。六年三月,有司上奏说“本月十六立夏。如今正服逐渐完备,四季都读政令,这是敬述天和使国家兴隆的方法,因此提议现在应当读夏季的政令”。奏议被批准了。
《礼》书上讲孟春之月,“于是选择吉日良辰,天子亲自背着耒耜,把它们放置在副车的车夫旁边,率领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藉田”。到台毁灭学术,那些礼仪长时间被废止。汉文帝以后,才实行这一典礼。魏的前三位皇帝,也都亲自耕作藉田。
到武帝泰始四年,有司奏请在开始耕作时要祠祭先农神,可以让有司执行这件事。诏令说:“国家的大事,在祭祀和农事方面。因此古代的圣王,亲耕藉田,用来作为郊祀庙祭时的供品,并且以自己的行动来教育感化天下的人。近代以来,耕种藉田祇限于下地走几步,空有慕古之名,并无供奉祭祀鼓励农耕之实,不过是兴师动众徒费钱财。如今遵循千亩藉田的周代制度,要和群公卿士们亲自体会务农的艰难,来为天下人做表率。主办的人详细修定有关制度,去河南,在束郊的南面,洛水的北面找好田地。如果没有官田,就根据情况调整更换,不许侵占百姓的田地。”于是皇帝乘坐木辖车去耕作,用太牢祭祀先农神。从惠帝以后,这些事就废置了。
时期五童打算恢复耕种藉田的制度,尚书台下文书征询“耕种藉田时皇帝是否应该亲自祠祭先农神”?贺循回答说:“选的礼仪中没有关于至尊应该亲自祭祀的条文,但是《周礼》说王者祭祀四望时穿毳衣戴冕,祭祀社稷和五祀时戴有绣饰的礼帽,根据这点不能说没有亲祭的道理。应该增订两条礼仪规定。”贺循等人奏上的条文又不够周详得当,事情终于没有施行。后来哀帝又想实行那种仪式,也没有能够如愿。
礼仪规定,县邑一级的地方上通常在乙未这天祠祭先农神,并在乙方田地上耕作。在丙戌这天到戌方田地上祠祭风伯,在己丑这天到丑方田地上祠祭雨师,牺牲都用羊和猪。立春逭一天,都打着青色旗戴着青色头巾到束郊外的田野中举行迎春祭礼。迎春的人向他祭拜后回城,不敬献祭品。其他三个季节不迎。
虽然天子行耕种藉田的礼,各藩镇却没有遵行诸侯要耕种百亩藉田的礼。到武帝末期。有司上奏说:“古代诸侯耕种百亩藉田,亲自执掌耒耜生产来供奉社稷宗庙,以此鼓励倡导从事农业生产。现在各王治理自己的王国,应该依照古礼实行耕种藉田的制度。”但是最终没有施行。
《周礼》规定,王后带领命妇们在北郊祭蚕。运的礼仪规定,皇后亲自到束郊的苑中采桑,在蚕室祭蚕神,叫做苑菰妇人、寓氏公主。祠祭时用少牢做牺牲。魏文帝黄初七年正月,命中宫皇后在北郊祭蚕神,是依照周代的典章。
到武帝太康六年,散骑常侍华娇上奏说:“先王的制度,天子诸侯亲自耕种千亩藉田,皇后夫人亲自从事养蚕采桑。如今陛下凭着圣明至仁,遵循先王的传统,皇后体现资生大德,合于辅助乾纲的道义,然而坤道还没有光大,蚕礼还有不足。因此认为应该依从古代的先例,实行逭一盛典。”诏令说:“以往天子亲自耕种藉田,用来供奉神明,后夫人亲自养蚕,用来准备祭祀时的礼服,是用这些行为来遵行孝敬,宣扬教化。现在藉田已有制度,可是蚕礼没有施行,是由于宫内事务繁多,没有顾得上施行。如今天下太平无事,应该遵行礼仪来昭示四海。将仔细依从古代的典章,加上近代的先例,来考虑现在的情况,明年施行。”于是在西郊行蚕礼,这是要和行藉田礼的方位相对。就让侍中成粲草拟有关仪式的条文。先蚕坛高一丈,边长二丈,向四方伸出台阶,台阶宽五尺,在皇后采桑坛东南方向的帷宫外门的外面,而往东南距离帷宫十丈,在蚕室的西南,桑林在它的束面。选择列侯的妻子共六人担任蚕母。蚕将要出生的时候,挑选吉,皇后戴十二笄步摇,按照汉魏先例,穿青衣,乘坐以油彩描绘的云母安车,用六匹浅黑色马驾车。女尚书戴着貂蝉佩玺陪着乘坐,车上装着筐钩。公主、三夫人、九嫔、世妇、诸太妃、太夫人和县乡君、郡公侯特进夫人、外世归、命妇都戴着步摇,穿青色衣裳,各自装载着筐钩随从行蚕礼。采桑前两天,蚕宫生的蚕放在薄上。采桑这一天,皇后还没到,太祝令在天刚亮的时候用一太牢告祭,由一名谒者监祭。告祭完毕撤去供品,将剩余下来的供品分发给随从采桑和侍奉告祭的人。皇后到西郊登上先蚕坛,公主以下的人陪伴排列在坛的束侧。皇后面向束亲自采桑,采三条桑枝的桑叶,妃嫔和公主们各采五条桑枝的桑叶,县邑君以下的各采九条桑枝的桑叶,都将桑叶交给蚕母,回到蚕室。事情完毕,皇后回来坐下后,公主以下的人才就座,设宴席,按等级赏赐绢。
前汉衹设置官社而没有官稷,王莽设置官稷,后又撤销了。所以漠到魏时期衹有太社有稷神,而官社没有稷神,所以常常是两个社神一个稷神。
晋初仍用魏制,没有增减。到太康九年,改建宗庙,而将社稷坛和宗庙一起迁址。于是下诏说:“社神其实是一个神,现合并两个社到一处祭祀。”于是车骑司马傅咸上表说:《祭法》对王社和太社,分别有相应的叙述。天子要恭敬地从事郊祀和庙祭,所以戴着帝冕而亲自耕作。亲自耕作的原因,就是表示重视祭祀的供品。亲自耕作所以亲自供奉,为自己立的社庙,是要耕种藉田来供奉的。国家以人为根本,人以粮食为命根子,所以又为百姓立社庙来祈祷供奉。情况不同供奉也不一样,造就是为什么有两个社庙的原因。王景侯论议王社的时候,也说是春季祈祷藉田丰收,秋季将收成供奉给神明。论议太社时,却说王者关心畿内,为百姓立社庙,称为太社,不再在京城为自己立社庙。景侯的这种观点是根据《祭法》提出的。条法》:“大夫以下的人到一定数量后就立社庙,叫做置社。”景侯解释说:“就是现今的里社。”景侯解释《祭法》,是将置社作为人间的社了。可是在别的讨论中又将太社作为人间的社,不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太社,是天子替百姓去祭祀,所以称为天子社。《郊特牲》说:“天子在太社祭祀,必然会受到霜露风雨。”由于各种姓氏的人很多,王者就统一为他们立社庙,所以称作太社。如果是置社,那数量是不一致的,大致是用里的地名作为名称,《左传》中提到的在清丘的社结盟就是这种情况。普通民众的社庙,既然已经不称作“太”了,如果又不在京城立庙,那到什么地方立呀!《祭法》又说,王为各姓立七祀,王为自己立七祀。说为自己,就是为自己去祭祀;为各姓,就是为各姓去祭祀。太社和七祀在记录的行文上看正好是一样的。解释者对这一点没了办法,于是说坟典古籍当中是衹有五祀,没有七祀的。我认为祭礼中,五祀是国家的大祀,七祀就是小祀。《周礼》上提到的祭礼中凡是小祀,就都是玄冕一类的冕服。景侯解释大厉时说:“就像周时的杜伯,鬼魂如果有了归宿,就不会成为厉鬼。”如今说没有二社的人声称是景侯的主张,《祭法》不说没有二社,却说“是传说而没有有关的文字记载”。凭景侯的明达,尚且用比拟的方式来进行解释,而有人想要凭口头的意见废除有明文规定的典章,像这样就不仅是二社应当受到重视,景侯所作的解释也是不能轻易废除的。不久前接受到敕令,《尚书.召诰》就在新邑进行了社祭,衹用一套太牢作祭品,正是不进行二社的明证。考《郊特牲》说社稷祭祀用太牢,如果一定要援引一套太牢的记载来证明社祭中没有二社之说,那么稷祭中就没有用牺牲了。解释的人说,举出社祭了那么稷祭的情况就可以知道。如果可以举出社祭来说明稷祭,为什么不可以举出一个祭礼来说明二社之礼呢?邦国的大事,就在祭祀和戎事上。如果有二社的祭礼却废除一个,不如多祭来保存它。何况保存它有依据,而废除它没有依据呢?《周礼》中记载封人执掌设立社祭坛四周的矮土墙,没有提到稷。如今帝王的社庙中不设稷神,大概就根据这个记载。然而国家主祭社稷,所以经传文献中动不动就提到社稷。《周礼》中记载王祭祀社稷时就戴绪冕,这是王的社庙有稷神的明文。在封人执掌社坛的记载中没有提到稷,解释的人认为是省略行文,根据上文就可以推理出来。建议应当仍旧设立二社,而在帝社中增设稷神。
当时成粲提出景侯论述遇太社不立在京都,想要推翻郑氏的学说。傅咸再次上表认为:“要按照成粲的说法,那么景侯的解释就会因此而被破坏。《大雅》说‘于是就设立冢土’,毛公解释说,‘冢土,就是太社’。景侯解释《诗经》,就采用了逭一说解。《禹贡》中(J睦土五色’一句,景侯解释说,‘王者取用五种颜色的土做成太社,分封四方的诸侯时,分别用其方位颜色的土以示割土分封,。照这么说,太社又是设在京都了。不知道所谓景侯的论述是从什么地方找出来的,竟然和景侯的解释乖离不合,上违反了经典记录中的明文,下破坏了景侯的解释。臣虽然顽劣不开窍,但是从小求学,不能沉默,谨再次上表。”刘塞和傅咸的意见相同。诏令说:“社神本来是一个神,可是相沿成了两位,众人意见不同,没有必要改变!还是依照旧例,完全和魏的制度一样。”
后来挚虞上奏,认为:“臣案《祭法》说‘王为各姓立社叫做太社,王为自己立社叫做王社,。《周礼》讲大司徒负责‘设立其社稷坛四周的矮土墙,,又说‘用血祭来祭社稷’,说的就是太社。又说‘封人掌管修建王之社坛’,又提到军旅应当在社祭坛进行有关仪式,说的就是王社。在太社替百姓祈祷告知天神,这种祈祷报告有一定的时候,主持的人不能不遵行。所以凡是祓除灾殃祭祀社神杀生祭军鼓等,主持者都在这裹恭行其事。这些都是有二社的明文记载,前代王朝一直尊奉的规矩。因为《尚书.召诰》上的用三牲在新邑祭社神的记载,《诗经》上说的‘于是就设立冢土’,都没有提到两社。所以废置帝社,衹设立太社。《诗》《书》上讲的,各指一件事情,又都产生在周公旦制定礼乐制度以前,不能用来改变《周礼》中的明文典章、《祭法》中的正式规定。以前改建庙和社,营造一处社祭的地方,朝中议论纷纷,拿古礼来匡正今制。世祖武皇帝亲自发出明智的诏命,肯定了二社的制度,作为长久不变的制度。应当确定新的礼规,依从二社的规制。”韶令听从了他的意见。
到元帝建武元年,又在洛京设立二社和一稷的祭祀场所。那时的太社的祝说:“地德无私,恩惠无疆。设立太社,保佑万邦。悠悠四海,无不安康。”那时的帝社的祝说:“坤德深厚,国家无忧。设立帝社,地道发扬,按时祭奉,幸福普降。”
汉代的礼仪规定,每月初一的早晨,太史要呈上当月的历表,各有关部门的侍郎尚书们静听宣读政令,照历表按时执行。初一的前后两天,牵羊持酒到社神前祭太阳神。太阳如果有变故,就杀羊来祠祭社神,以此来救发生变故的太阳。主持人戴长冠,穿领子袖口有绛色边饰的中衣、绛色裤子和袜子来行礼,就像以往的做法一样。自从晋建国后,日月将要交会时,太史便报告合朔的情况,尚书在事前三天,宣布并负责宫内宫外的戒严。挚虞的《决疑》中说:“凡是救日食的,都戴赤色帧巾,用来助长阳的力量。日食将要发生时,天子穿素色衣服离开正殿,宫内宫外严密警戒。太史登上灵台,等到太阳的变故发生,就在宫门敲鼓。听到鼓声,侍奉的臣子都戴上赤色帧巾,佩带宝剑进宫侍卫。三台令史以上的官员都各自拿剑,站在他们机构的门前。卫尉卿骑马环绕宫城,巡察戒备,周而复始。同时也在社庙敲鼓,用的是周朝的礼。又用赤色丝线编成绳来系住社神,祝史对社神陈辞来责备它。社神就是勾龙神,是天子的上公,所以陈辞来责备它。太阳恢复常态,这才作罢。”
汉代建安中期,将要在元旦朝会群臣,可是太史报告,元旦那天正值日食。朝臣们不知道是否应该朝会,共同向尚书令荀或请教。当时广平的计吏刘邵在座,说:“梓慎、裨宠,是古代的良史,但是在预测水灾火灾方面,有时还会错过天时。《礼》书上规定,诸侯们一起朝见天子时,进了门却不能进行完礼仪的原因有四种,日食是其中一种。然而圣人传下的制度,不因为有变故异象就事先取消朝会的礼仪,这是因为有时灾异自行消失而不发生,有时推算会有错误。”荀或和大家都认为有道理而听从了他的意见,于是照旧朝会,也没有发生日食,刘邵因为这件事而出了名。
到武帝咸宁三年、四年,都因为元旦赶上合朔而取消元旦的朝会,是改变了魏的旧制。元帝太兴元年四月,合朔,中书侍郎孔愉上奏说:“《春秋》上说,有日食的时候,天子在社庙击鼓,是向阴进攻;诸侯在朝堂击鼓,是向自己进攻。根据尚书台发出的符令,如果太阳有变故,就在各门前击鼓,这是违反售有典章规定的。”诏令说:“陈述的问题是符合正道的,立即传令外面改变原来的布置。”
到康帝建元元年,太史报告说元旦将合朔,后来又不清楚是否应该取消朝会。庾冰正辅佐朝政,写了刘邵的议论出示给位至八座的高级官员们看。当时有人说刘邵的意见不符合礼的精神,荀或听从他,那是高明的人一时的过失。因此蔡谟就写了论文批评刘邵,说:“刘邵提出的灾异自行消失而不发生,又认为连梓慎、裨灶都有失误,所以对太史的报告,也不必十分当真,这些道理自然是对的。可是他说圣人传下的制度,不因为会有灾变异象而事先取消朝会的礼仪,这就错了。灾祥的发生,是为了谴责并告知人君,是王者很重视的上天的告诫,所以穿素色服装而停止奏乐,退避出正寝,百官穿素色服装,奉上供品并击鼓,亲自去救它。凡是敬神接受上天告诫的事,与其怀疑而取消它,不如谨慎地奉行它。所以孔子、老聃在乡里帮人行葬礼时,因为丧事要在不见星星的情况下进行,所以发生日食时就停下灵柩,说是怎么能知道不会出现星星呢。可是刘邵取消了这种礼,这是抛弃圣贤的成规呀。鲁桓公壬申日遇到灾,却在三天后的乙亥日举行尝祭,《春秋》书中批评了他。灾事已经过去,仍然感到恐惧不止,所以取消宗庙的祭事,何况得知天眚将要到来,而举行欢庆娱乐的聚会,就违背礼了。《礼记》所说的诸侯进门后不能完成礼仪的情况,指的是曰官没有预告,诸侯进去之后,见到日食发生才知道,不是先得知会有日食而不取消朝会。引用这条,可以称得上是失去了它的本意。刘邵依据的是《礼记》,夫子、老聃在乡里的事,也是《礼记》上说的,却违反了它,取舍都没有根据。可是荀令称道,汉朝奉行,于是使得这些说法到今天仍被称引,没有人明白它的错误,将来的君子们会根据它来作为法式,故此要纠正它。”于是庾冰听从众人的意见,因此就取消了朝会。
至永和年间,殷浩辅佐朝政,又想采纳刘邵的主张而不取消朝会。王彪之依据咸宁、建元时的旧例,又说:“《礼》书说诸侯一同朝见天子,不能完成礼而中止的原因有四种,自认为是指突然发生意外,而不是指事先知道那些事件会发生,却寄希望于史官推算失误,所以不预先取消朝会的礼仪。”于是又听从了彪之的意见。
《尚书》的“向六宗里祭”造句话,儒生们说解纷纭,往往不一样。王莽根据《易经》中提到的“六子”,就设立了六宗祠。魏明帝在位时怀疑这件事,询问王肃,王肃也认为是《易经》说的六子,所以没有取消。到晋承受天命之后,司马彪等人上表说明六宗的祭祀不应该特别设立新的礼规,于是就停止了那些祭祀。后来挚虞就这件事上奏,又认为:“考察舜承受帝位时,‘类祭上帝,里祭六宗,望祭山川,那么六宗不是上帝的神名,又不是山的神灵。《周礼》关于肆师的职责中说:‘在祭祀社宗时掌管用牲。’关于党正的职责中说:‘春秋的祭荣也像这样。’肆师职责中说的宗,和社并列,那么等级是和社相同的。党正职责中说的荣祭,行文没有涉及社,那么这个神是和社不同的。周朝的祭祀,没有比郊社更重要的,宗同等于社,那么它是重要的神就很清楚了。此外,《月令》讲孟冬时向天宗祈祷,那么《周礼》的祭荣,《月令》的天宗,就是六宗的神。汉光武在高邑即位,依照《虞书》里祭六宗。安帝元初年间,在干的方位上设立祭祀场所,礼仪和太社相同。魏继承了这一制度,到景初二年,对这个神进行广泛讨论,朝臣们议论纷纭,各持己见。衹有散骑常侍刘邵认为万物都包涵着阴阳两种相反相成之气,二者互相激荡而产生中和之气。六宗,就是太极冲和的气,是作为六气的宗的。《虞书》称为六宗,《周书》称为天宗。当时考察研究了有关的各种异同的情况,就听从了他的意见。汉魏相沿用,成为重要的祭祀。凡是崇仰奉祀百神,一旦放纵不祀神就不来保佑,已经设立了的,就没有人敢取消它。应该制定新的礼规,祭祀六宗就像从前一样。”诏令听从了他的意见。
《礼》书上说,王为各姓设立七祀,叫做司命、中霤、国门、国行、大厉、户、灶。仲春月玄乌到的那一天,用太牢祭祀高梅神。在《毛诗》的《丝衣篇》中,高子提到了灵星。汉朝建立后,高帝也设立灵星祠。到武帝时,因为李少星的缘故,开始祠祭灶;到生了戾太子,开始设立高梅神。《汉仪》说,国家也有五祀,有司进行有关祭祀事宜的时候,礼仪要比社稷方面的祭祀简单一些,那也是保存了有关的典章制度了。又说,经常在仲春的月份裹,到城南设立高梅祠,用特牲奉祀。另外,也是在这个月,在国都南郊的老人星庙祠祭老人星。立夏时祭灶,季秋时在城南坛心星庙祠祭心星。元康年间,洛阳还有高梅坛,百姓在它旁边祠祭,有人称之为落星。这以后就没听说过有上述各种祭祀。束晋以后,不设立七祀,将灵星放在南郊配飨,不再特别设立神位。
《左氏传》讲的“龙见而雩”,经典中早就有了。龃目的礼仪,从立春到立夏,直到立秋,郡国久旱,郡县就各自打扫社稷神庙。旱的时候,公卿官长们按等级进行雩礼来求雨,关闭各种属性为阳的事物,穿皂色服装,抬着土龙,树立土人,用舞僮两行,七天一换,像旧例一样。亘递盛空二年,春季久旱。四月丁巳,下韶说“各个有旱情的地方要广泛进行祈神请雨的仪式”。五月庚午,开始向社稷山的神灵祈求降雨。六月戊子,天降及时雨。这是雩祭的旧典。塞毖三年四月,十年二月,又像这样做了。雨要是多了就举行萦祭,穿戴赤色帧巾朱色衣服,关闭各种属性为阴的事物,用朱色绳索绕在社神身上,敲击朱色的鼓。
《周礼》上讲,王者祭祀昊天上帝、曰月星辰、司中司命、风伯雨师、社神稷神、五土、五盘、山林川泽、四方百物,象征性地祭祀四类和四望时,也用相同的礼仪。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庚子,首次以礼祭祀五岳四渎,将群祀一一排列,将珪和璧或埋入土中或沉入水中作为供品。六年七月,帝率领水军进入淮河。九月壬戌,派使者将璧沉入淮河。魏明帝太和四年八月,帝到东方巡视,派使者用特牛祠祭中岳。魏元帝咸熙元年,巡行到长安,派使者用璧和币以礼祠祭茎山。
到穆帝升平年间,何琦议论恢复对五岳的祠祭说:“唐尧虞舜的制度,天子五年巡狩一次,按照时令对应的方位,烧柴燎祭五岳,望祭山,遍及群神,所以说,藉名山向上天表告成功,用以昭示告诉神祇,祭飨汇报功德。因此灾害疫厉不发生,而风雨寒暑随着时令来。传到三代那时候,相隔的年数虽然不同,可是那些礼仪没有改变,将五岳视为三公,将四渎视为诸侯,著录在经典传记中,就是常说的‘有就奉行,没人敢废除它,。到秦漠建都西京,泾、渭、长丞,虽然没记载在祭祀的文献中,因为靠近咸堕,都得以有了像对待大河流一样的祠祭,那本来设立的祭祀还能被取消吗自从永嘉动乱以后,神州天翻地覆,这些事也就没有了。惟有洒地的丢挂山,在王统辖的地区内,旧时由台省选百来尸吏员卒役,奉行有关的事情。中兴的时候,没有负责的官员,庐江郡常常派大官兼管四季的祈祷和酬神,春季感谢寒气消解而冬季祈请收藏大冰。盛和年间至今,又再一次毁掉了这些制度。估计如今不合旧典章的祠祭,可以说不止一两种。考察它们的本名,是越礼昏昧的鬼物;推究其中的浪费,是黎民百姓的蠹虫。然而山的大神更加缺乏供奉,礼俗颓败紊乱,入神关系杂乱混扰,公家私人处境紧张迫促,渐渐地就日益败坏下去。造自然是由于国家遭逢很多灾难,顾不上处理这些事务,草创或建设都已停止,许多事情没有时间料理。如今元凶已经被歼灭,应当重行奉行旧有的典章制度。岳渎一带,是风俗教化很好的地方,获得新生的民众,都蒙受德泽。然而对哪些神明以及如何里祀,还没有确定,巡狩的制度和烧柴燎祭的做法,已经荒废很久了。崇尚明确从前的典章,要等到皇帝北归,考查古代的典章制度,全面制定制度。俎豆中供放的牲牢,祝嘏们祭祀时的文辞,旧的文献中没有记载,可以让礼官们制定一些条例,力求诚心诚意而又简便易行,用来表达明德馨香的本旨,像这样就可以了。其余各种妖孽鬼物,可以大致依照法令,首先废除其中最不好的,以使邪鬼和正神不至于混淆。”当时没有受到重视。
从前武王进入殷,没有等到下车就分封了前朝的后代,那是因为追思前朝的德行。孔子作为大圣人却始终是个陪臣,没有得到封号爵位。到漠元帝时期,孔霸身为帝师而获得颁赐爵位,号为褒成君,奉为孔子的后人。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韶令封议郎孔羡为宗圣侯,受封邑百户,奉孔子的香火,下令鲁郡修建旧有的庙,设置百户的吏卒来守卫它。到武帝泰始三年十一月,改封宗圣侯孔震为奉圣亭侯。又下诏给太学和鲁国,让四时备齐三牲来供祀孔子。明帝太宁三年,下诏让奉圣亭侯孔亭四时祠祭孔子时主持祭祀,像泰始的旧例那样。
礼仪规定,开始建立学校一定要向先圣先师置酒馔祭奠,到行礼时一定要用币作供品。汉世虽然设立学校,但这种礼仪没听说实行了。魏齐王正始二年二月,帝学完《论语》,五年五月,学完《尚书》,七年十二月,学完《礼记》,都派遣太常置酒馔祭奠,用太牢在辟雍祠祭孔子,用颜回配享。武帝泰始七年,皇太子学完《孝经》。咸宁三年,学完《诗经》,太康三年,学完《礼记》。惠帝元康三年,皇太子学完《论语》。元帝太兴二年,皇太子学完《论语》。太子都亲自置酒馔祭奠,用太牢祠祭孔子,用颜回配享。成帝咸康元年,帝学完《诗经》。穆帝升平元年三月,帝学完《孝经》。孝武宁康三年七月,帝学完《孝经》。都按旧例置酒馔祭奠,穆帝、孝武都暂且把中堂作为太学。
旧例,在廷尉寺祭祀奉迪,新的礼规将祭祀移到律署进行,来等同于在太学祭祀先圣。旧例,在社日祭祀,新的礼规改在孟秋之月,来顺应秋季的政务。垫卢认为:“考之《虞书》,塞琼设立士师掌管刑狱,明察秋毫,国家看重他的功绩,人民思念他的公正,因此狱官敬奉他的神位,囚犯向他献祭,功绩在于断狱的成就上,不在刚刚制定律令的时候。太学的设立,本旨是重视太常,所以在太学设祭,这是尊崇圣人而又照顾到所重视的。律署的机构,比廷尉级别低,将祭祀移到署内,这是去重而就轻。律不是正式官署,废置或设置没有常规,应该像旧例那样在廷尉祭祀。另外,祭祀在仲春进行,本旨是取其中重视生命的涵意,改在孟秋,来顺应刑罚杀戮,道理上还不足以用来改易旧制。应该制定新的礼规,完全像旧制一样。”制命:“同意。”
每年元旦常常设置苇索和桃梗,在宫城和各官署的门前杀鶸,用来禳除恶气。考察漠仪中则是在仲夏设置这些,有桃印,没有杀鸡。到魏明帝大兴禳礼,所以何晏就禳祭提议用鶸特牲来供禳衅之类的祭祀时用。杀鸡应该是起始于魏,桃印本来出自汉朝制度,用来辅助卯金,又应该是被魏废除的。衹是不清楚将仲夏改为元旦是根据什么。魏明帝青龙元年,诏令各郡国,凡是没有记载在祭祀典章中的山都不要去祠祭。
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诏令说:“从前圣帝明王敬奉五岳四渎,名山泽,各自有一定的制度,用来报告阴阳变化谐调的情况。然而用道统治天下的人,那儿的鬼不灵验,神也不会伤害人,所以祝史们祭告时没有令心中惭愧的言辞,因此那时的人虽然谨慎敬奉幽冥中的神明却没有淫祀产生。末世的人信奉道不笃实,僭越礼规亵渎神明,随心所欲地祈祷请求,一点也不敬而远之,一味寻求苟且侥幸,妖妄互相助长,舍弃正道而走上邪路,所以魏朝很不满意这方面。他们考察旧礼详细制定制度,使神明功绩显示在人间的就一定会得到报谢,而妖妄无度的鬼不能在这中间捣乱。”二年正月,有司奏请春分时祠祭厉殃以及进行攘除恶气的祠祭,诏令说:“不在祭祀的典章裹,废除它们。”
《王制》规定,天子设七庙,诸侯以下的各按等级而有不同,礼制方面的记载很详细。汉献帝建安十八年五月,将河北的十个郡封给魏武帝为魏公。当年七月,开始在邺建立宗庙,自己根据诸侯的礼规设立五庙。后来虽然进封爵号为王,没有改变。延康元年,文帝继任王位,七月,追尊皇祖的称号为大王,丁夫人被称作大王后。黄初元年十一月接受禅位,又追尊大王为大皇帝,皇考武王为武皇帝。二年六月,由于洛京内的宗庙还没有落成,于是在建始殿祠祭武帝,亲自捧着供品祭奠,和在家中行礼一样。考察《礼》书中规定将要营造宫室,首先建造宗庙,庶人没有庙,所以在寝室中奉祭,身为帝王的人这样做,就很不合乎礼规了。
明帝太和三年六月,又追尊高祖大长秋为直皇,夫人吴氏为高皇后,都供在邺的宗庙裹。庙中祠祭的,是文帝的高祖处士、曾祖高皇、祖大皇帝共在一庙,考太祖武皇帝单为一庙,百代不毁,然而所祠祭的衹不过是亲庙中的四室。这一年十一月,洛京的宗庙落成,因为亲情已经尽到了就将处士的神位迁置到园邑,派行太傅太常韩暨、行太常宗正曹恪持节迎取高皇以下神位,共在一庙,仍然是四室而已。到景初元年六月,群公和有司才又奏请制定七庙的制度,说:“大垫的三位圣主相承,因而成就帝业。武皇帝创建宏大的基业,拨乱平险,称为魏太祖。文皇帝承受天意革除濩命,顺应时势接受惮位,称为魏高担。皇上完成大命,平定华夏,重新制定礼乐,应该称为魏烈祖。在太祖的神庙北边设立二祧,左侧是文壹的神庙,号为高祖昭桃,右边拟为明童,号为烈祖穆祧。遣三祖的神庙,莴世不毁。其余的四庙,亲情已经尽到了就更替迁移,完全按照周朝的后稷、文王武王的庙祧的礼规。”
文帝的甄皇后被赐死,所以不列在庙中。明帝即位,有司奏请追谧为文昭皇后,派司空王朗持节奉策书到陵前告祠。三公又上奏说:“自古因人认丘墨为祖,又单独立庙来祭祀差面。如今的文昭皇后对于后嗣们,留下圣德和极大的教益,哪裹是有限量的呀说起来凭皇家世妃的尊贵,灵魂变化成神之后,却没有寝庙来承受享祀,这不是报答显德,昭示孝敬。考察古代的制度,应当依照周朝的礼规,另外设立寝庙。”奏章被批准。太和元年二月,在邺建立庙。四月,洛邑开始营建宗庙,挖地时发现玉玺,边长一寸九分,上面的印文是“天子羡思慈亲”。明帝看到印文后激动得变了脸色,用太牢到庙中告祭。到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未,有司又奏请为文昭皇后在京师立庙,永远进行享祀,音乐和歌舞的规格与祖庙的相同,撤销在邺的庙。
魏元帝咸熙元年,晋封文帝爵号为王,追命舞阳宣文侯为宣王,忠武侯为景王。这一年八月,文帝崩,谧号为文王。
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接受禅位。丁卯,追尊皇祖宣王为宣皇帝,伯考景王为景皇帝,考文王为文皇帝,宣王妃张氏为宣穆皇后,景王夫人羊氏为景皇后。二年正月,有司上奏请求设置七庙。帝认为工程太大,韶令应当权且设立一庙。于是群臣上奏提议:“上古的时候宗庙祇有一宫,尊奉始祖神祇。到了周室,定为七庙,用来区别宗亲远祖。圣上的本旨深刻弘大。效仿远古的时代,虔敬地崇奉唐尧虞舜的作风,舍弃七庙的繁盛荣华,遵行一宫的古风意旨。从前舜承接尧的禅让,受命于天,于是登上帝位,经三十载,月正元旦等历法,又恪守文祖的制度,逭就是卢氏不改变唐尧的宗庙,沿用旧有的宫室。可以依照有虞氏的旧例,就用魏的宗庙。”奏章被批准。于是追祭征西将军、豫章府君、颖川府君、京兆府君,以及宣皇帝、景皇帝、文皇帝为三昭三穆。当时宣皇帝神主没有就位,太祖神位是虚设的,所以祠祭的有六世,加上景帝共是七庙,有关的礼是依据王肃的解释。七月,又下诏说:“主事的人不久前上奏,利用魏的旧有的庙堂,诚然也是有道理的。不过对于敬奉神明,情感上还是觉得不合适,应该另外营造庙堂。”于是另外建造宗庙。十一月,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为景怀皇后。任蓬提出异议认为夏堡当初为嫔的时候,还没有王业。帝不听从。太康元年,灵寿公主修丽被拊祭在太庙,厘还礼制中没有这样的情况。魏明帝另外设立平原主的祭庙。晋又不同于魏了。八年,由于宗庙沉陷,需要另外修造,群臣又商议上奏说:“古时候七庙不设立在同一处,自然应当按照古礼办。”诏令又说:“古时候虽然说是七庙,从近代以来却都是一庙七室,在礼制上没有废除什么,在亲情的表达上也比较顺,也是随着时代的不同所采取的相宜的做法。还是利用原来的地方吧。”到太康十年,才另外改建在宣阳门内,极其壮丽,不过设在坎位的制度还是和当初一样的。宗庙落成,帝采纳挚虞的意见,率领百官将神主迁到新庙,从征西以下的各个神主,所用的车马服饰先导随从都按照帝王的仪仗规格办。到武帝崩就迁走征西的神主,到惠帝崩又迁走豫章的神主。惠帝的时候愍怀太子、太子的两个儿子哀太孙司马臧、冲太孙司马尚都拊祭在宗庙裹,元帝的时候,怀查的殇太子又拊祭在宗庙裹,号称为阴室四殇。怀帝初年,又策命武帝杨后谧号为武悼皇后,改葬到峻阳陵的旁边,另外在弘训宫祠祭,不列在宗庙裹。
元帝即尊位以后,继承上面的武帝,将武帝作为补祭的神主,这是仿照汉光帝继承上面的汉元帝的旧例。当时,在西京的神主,毁灭在敌人手中,东晋建造宗庙,全部重新营建。不久后由于供上了怀帝的神主,又迁走了颖府君的神主,神位虽然有七室,其实祇是五代,这是采纳了刁按将兄弟也计入王朝代数的意见的原故。在当时各项制度都刚开始制定,原来的礼仪还没有完全恢复,落难皇帝们的神主权且安置在另外的室中。到太兴三年正月乙卯,下诏说:“我虽然是继承上面的武帝,但是对后来的怀、愍皇帝全都北面称遇臣。现在在太庙祠祭,不亲自奉酒行礼,而让有司去行祭,从情理礼规上讲不合适。应该依照礼规重新安排这件事。”太常华恒提议:“如今皇上继承上面的武皇帝,应当比照汉世祖的先例,不亲自奉酒行礼。”又说:“当今圣上承嗣武童,可是祖庙中的昭穆,祇有四世,前任太常贺握、博士坛钟,都认为对墓、坏和整,应当另外设立祭庙。然而臣愚以为凡是庙室就应该容纳神主,不必拘泥于规定的数目。殷世有二祖三宗,如果拘泥于七室,就祇要补祭父亲就行了。推究这点来考虑的话,应当恢复对豫章、颖川的祭祀,完善祠祭七庙的礼规。”骠骑长史温崤提议:“通常说的兄弟不能一同进入祖庙受祭,已经不合礼规,况且光武奋剑振兴漠室,不将名字系在孝子之后,务使他的事业显得神奇非凡,来应验谶语中说的九世,加上古制不能共处一庙,所以另外设立祭祀的地方。当今圣上在策名的问题上,不同于光武的情况,亲自主持燕尝祭祀。既符合道理,又符合情理。太常华恒想要恢复二位府君在祖庙中的位置,来完善七世同庙的礼规,温堕认为这是对的。”骠骑将军王导同意温堕的意见。又说:“如果不是父子关系,祭祀时可以直接说皇帝敢告某皇帝,如果将一位皇帝算作一世的话,就会出现不祭自己的父亲的情况,那反倒不如普通老百姓了。”帝听从了温崤的意见,全部采纳施行了。于是就重新确定礼制,恢复了邃童、堕贝的昭穆的位置,来仿效廛童承嗣亘造时的旧例,而对廛、怀、鳖三位皇帝自然依从《春秋经》上的尊尊的道理,保留在祖庙中不再改动。
到亘童驾崩,于是逸童又被迁出。然而互童的神位还是在星睦的下位,所以有十个坎室。到旦嬷驾崩,题剀又被迁出,还是十个坎室。在当时扩建太庙,所以三个迁出的神主都归到西储,称为祧,以此作为远庙。成帝咸康七年五月,初立武悼皇后的神主,拊祭在庙中,配飨世祖。盛壶崩而尘壹继承大统,由于兄弟算一世,所以没有迁出塞韭的神主,开始有十一室了。
到逸童驾崩,檀童即位,一年七月,有司上奏说:“十月的殷祭举行时,京兆府君应当迁入祧室。从前、盏睦、题川三府君神主被毁,中兴初期暂居天府,在庙门的西侧。咸康年间,太常上表提出奉归到西储夹室,称为祧,可能也是不合礼制的。如今京兆的神主迁了进去,造就是四世远祖,总是位于太祖的上位。从前旦窒的太祖世代久远,所以迁走而有所归宿。如今置的宗庙裹韭为主,可是四祖被放在一边,这是委屈先祖而迁就孙子;殷祭夹祭时放在上位,这就是替代太祖。”领司徒蔡谟提议:“对四位府君应当另造别的庙室,如果不能实施,就应当迁入安置在太庙裹面。谁也不敢小看他的祖先,文王武王不在不宙的前面。殷祭那天,征西的神主朝东设置,位于宣皇的上位。自他以后迁出庙的神主,藏在征西的桃祭的地方,祭祀供奉不可间断。”护军将军冯怀提议:“礼规说:没有庙的就设坛来祭祀。可以设在其他的室中,到殷柿大祭时就在坛上祭祀。”辅国将军谯王司马无忌等提议:“儒生们认为太王、王季神主迁出,藏在文王武王的祧祭的地方。根据这个,府君的迁出的神主应当在宣帝的庙中。可是如今没有放置神主的房间,应当有所变通而另外建造。此外在太庙举行殷夹大典时,征西的神主应面东设置。”尚书郎孙绰和无忌的意见相同,说:“太祖虽然首先登上九五尊位,可是道路是要顺着去走才会畅通的,替代了人爵中最尊贵的,追求天伦的道义,是用来形成教化的基础而光耀百代的。”尚书郎徐禅提议:“《礼》‘去桃为坛,去坛为蝉’,逢夹祭的时候才祭祀他。如今四祖的神主迁出,可以保存在石室中,有祷告的时候就在坛蝉一类的地方设祭。”又派徐禅到会稽,拜访处士虞喜。虞喜回答说:“汉代韦玄成等人将被毁的神主埋在园子裹,魏朝的研究者说应该埋在两阶的中间。况且神主本来设在太庙,如果现在设在其他的室中进行祭奉,就不如永久地收藏起来。另外这四君又不合追加尊号的礼制,更加说明应该毁去而不要祭奉。”当时简文任抚军,和尚书郎刘邵等人上奏:“四祖同居在西祧,将神主收藏在石室中,摘祭夹祭时才祭奉,就像前朝旧有的礼仪一样。”当时陈留人范宣的哥哥的儿子向他询问这方面的礼,范宣回答说:“舜的庙裹祭奉的,都是庶人,后来世代久远就撤销了,不放在舜的上位,不按照昭穆的顺序排位次。如今四君说起来还是本源,却不是凭功德获得祀奉的。如果依照虞舜将神主埋在园中的做法,那就好比是埋藏子孙的地方;如果依照夏人埋藏神主的做法,却又不适合现在祖庙的阶的情况。应该考虑变通的办法,那就是筑一个专用宫室,亲情没有尽的就在樯祭拾祭时放置在宣帝的上位,亲情已尽就没有理由放到下位的子孙的行列中来。”后来太常刘遐等人和蔡谟意见相同。博士张凭提议:“有人怀疑陈列在太祖庙中的,都是后来撤销了的神主,我认为古代的道理中没有区别前后的条文记载。禹不在鲧的上位,那么迁神主到太祖的上位,又有什么可怀疑的呢?”于是京兆的神位被迁入西储,同样称作祧,和前三位祖先神主被迁出的礼仪一样,所以正室还是十一个。穆帝驾崩而哀帝、海西都是他的兄弟,就没有出入迁移的事。咸安的初年,简文皇帝对上承继元皇,世系的顺序进上了,于是颖川、京兆二神主又恢复昭穆的位次。到简文驾崩,颖川又被迁出。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下诏说:“以往建造太庙,各方面都从俭,太祖的神位虚设,没有建造明堂。郊祀是国家的大事,可是在遵循古制方面有很多不足,应该周详地议论一下。”祠部郎中徐邈提议:“圆丘郊祀,经典上没有不同的记载,宣皇帝曾经辨明其中的意义,而用圣典来规范。到中兴以后,研究得更加完备充分,由此确定了南北二郊,的确不是其他的学说可以轻易改移的。应当遵循旧制才是合适的。武皇帝建立六代的宗庙,祖先为三昭三穆。宣皇帝是创立基业的,实际上应作为太祖,亲情上实际是王考。四庙在上位,还没有赶上迁移传代,所以权且虚设朝束的神位。兄弟之间传位,道理上不是两代。所以当今的庙祀,代的数目还不够,如果想让太祖居于正位,就违背了事奉七代的规矩。此外《礼》上说庶子为王之后也要樯祭祖先并设立庙位,说的是旁支的后代继承统绪后,那么他的亲近的人一定要恢复地位。京兆府君至今已有六代,应当恢复设立这一神位,那么宣皇就还没有超出六代之外,要等前代迁移之后,才能定下太祖的神位。京兆的神位被迁走后,应当保存在石室中,即使是椅祭夹祭时都不必涉及。为什么呢?文献上说迁走的神主升到和太祖放到一起。升就是从下往上的意思,不是说可以将尊者降低到和卑者一样的地位。夭折的太子太孙,即阴室四主,因为有皇储这样的重要身份,附在皇祖神位旁受祭,当他们所附的祭庙神主,由于世代疏远而应该迁走时,这些拊祭的子孙,就和皇祖的神位一起撤去。明堂方面的各种制度,已经将纲领要点概括到了,不应该在配享的祭祀礼仪方面有所缺漏。况且称王的人以天下为家,不一定局限在一个邦国中,所以周平王、光武帝没有废除二京时期的君主神位。在明堂礼制中对于配享的神主,一直存有疑惑而没弄明白。考察《易经》上的‘大祭上帝,来配享祖考’,祖和考同为配享,那么上帝也就是天,从而使尊父的道理一目了然。《周礼》说旅祭上帝的时候,有事情要告诉天,就和郊祀时的通常礼仪一样用四块圭玉,所以放在一起谈它们。如果上帝指的是五帝,《经》上为什么不说祀天旅祭五帝,祀地旅祭四望呢?”侍中车胤意见相同。又说:“明堂的制度,既然那么不容易搞清楚,况且音乐的目的是使人和睦,礼制的目的是使人谦敬,所以繁简不同,乐器和礼器也不一样。既然有茅草房又有宽阔高大的房屋,不能统一它们的规格,那何必死守着条条框框,而不去弘扬本质的精神来适应现代的民情呢?各地都太平了,河朔问没有战争,那时候再尊奉施行明堂辟雍的礼仪吧。”当时朝廷官员多数都同意这个意见,于是奉行原有的制度,一点没有改动。十六年,才改建太庙的大殿,有十四间正室,东西储各有一间,共十六间,屋栋高八丈四尺。备好法驾将神主迁到行庙,从征西到京兆的四个神主以及太子太孙都各用舆他们的神位相应的礼仪服饰。对四神主不采用对有帝号的人的仪式,这是和太康年问不同的。各神主进入庙后,设置脯和醢来祭奠。到新庙落成,神主回到室中,又设置脯醢来祭奠。十九年二月,追尊简文的母亲会稽太妃郑氏为简文皇帝宣太后,在太庙的道路西侧设立她的庙。到孝武驾崩,京兆的神主又被迁出,就像穆帝时的四祧的先例一样。
义熙九年四月,将要大祠祭,诏令广泛讨论有关迁移撤走神位的礼规。大司马琅邪王德文提议:“泰始初年,虚设太祖的神位,但是追溯亲情源流久远,上到征西,所以代数到了就应当撤走神位,于是宣帝正式设立太祖的神位。另外汉光武移十一位皇帝的神主到洛邑,那么没有设立撤走神位的制度,依理就可以推知了。应该筑造另外的庙室,用来安置四位府君的神主,永久地保存而不必祭祀。”大司农徐广提议:“四位府君曾经处于庙堂的首位,歆享天下的祭祀。如果埋放到深幽的地中,在情理上不一定完全合适。可以迁移保存在西储,作为远祧,但是永不再进行柿祭供享了。”太尉谘议参军袁豹提议:“沿用旧制不要更改,大祠祭时还是要祭四位府君,从情理上说比较合适。”当时刘裕辅政,意向和大司马的提议相同,等到了以后大祠祭时再行礼改变旧制。正逢安帝驾崩,没等到梢祭天禄就终止了。
武帝咸宁五年十一月己酉,弘训羊太后驾崩,宗庙停止当时的祭祀,天地明堂撤去音乐,并且不供胙品。穆帝升乎五年十月己卯,大祭祀,因为是帝驾崩之后所以不奏乐。孝武太元十一年九月,皇女亡故,到应该行燕祠祭礼时,中书侍郎茎向上奏:“考《丧服传》中有死了宫中人就三个月不能举行祭祀仪式,不论年纪长幼或是身份贵贱。皇女虽然是婴儿,臣窃以为值得考虑。”于是尚书奏请派三公去主持祭祀的事情。
尽壹壶盘七年四月,帝将要亲自去祠祭,在祭祀的前夕查看牺牲,可是仪注上规定不必行拜礼。下韶询问其中的原故,博士奏告说历代相承就是这么做的。帝说:“这不是向宗庙表示敬意的礼规。”于是行了拜礼才回来,从此成为制度,凡是祭祀前夕察看牲具必定亲自临拜,到束晋以后才又废止。
魏的旧例,天子在庙殿的东北建造次殿,天子从北门进去。新礼规是,在南门中门外的右侧设次殿,天子从南门进去。挚虞认为:“次殿是用来休息的地方,凡是到尊长那儿去以不显示自己为恭敬,以经由不显眼的地方去为恭顺,现在却设在上首的位置,从南门进入,不是谦恭的态度。应该制定新的礼规,全部按照旧的说法办。”听从了他的意见。
礼,有大事就告祭祖弥,有小事就衹告祭弥,秦汉以来废置了很久。魏文帝黄初四年七月,将要东巡,由于大军就要出发,派太常用特牛到南郊告祭。到文帝驾崩,又派太尉到南郊告祭关于谧策的情况。从遣以后直到晋都相沿下来,告郊之后接着告庙,到东晋以后那些礼才废掉。到盛三年,麸些颠覆祸乱京都,逼岖等人在直至设立行庙,又施行那些礼仪。向先君和皇后告祭说:“叛逆的臣子苏峻,倾覆社稷,毁坏抛弃了三正,污辱整个天下。臣陶侃、臣温堕、臣厘台等亲手杀掉了敌人的首领,恭敬地执行了上天的处罚。希望中宗元皇帝、肃祖明皇童、明穆皇后的英灵,明察有罪的人,根除他们,消灭这些凶徒,以安定宗庙。臣等即使掉了头颅碎了身躯,也好比活着的时候一样。”
魏明帝太和三年,下韶说:“礼,王后没有子嗣,选择立一个支系的儿子,来继承大宗,就应当继承掌握正统而奉行公道,怎么能再顾念自己的亲情呢!汉宣承继昭帝之后,给悼考加封皇号。塞童作为外面的藩臣被立,可是董宏等人却称引亡台的先例,蛊惑迷误朝臣的看法,于是尊奉茎皇,在京师建立庙室。又宠幸藩镇来的侍妾,让她和垦值的地位一样,僭越等级不合礼规,人民神灵都不帮助他。对师丹忠正的意见表示反对和怪罪,结果招致丁氏傅氏受王莽焚如之刑。从此以后,相沿施行。特令公卿和有关部门,将前代的事作为深刻的教训,往后的继承人万一要有从诸侯中来承接大统的,就应当说明作为前人后嗣的道理。胆敢谄佞邪僻引诱阿谀君上,妄立非分的称号,称考为皇,称母为后的,辅佐大臣要对其诛而不赦。特书写在金策上,保存在宗庙裹。”此后高贵、常道被立,都不尊奉外系。到星睦玉塑四年,司徒凿查提出行追尊的礼,不仅帝不听从,而且左仆射索绋等人也称引蕴的制度,认为不可以,所以衹追赠吴王为太保罢了。五童友兴二年,有司说堕邪恭王应该被称作皇考。贺循提议说:“礼典的道理,儿子不敢把自己的爵位加在他的父亲身上作为称号。”帝又听从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