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辛日而无午字,得戊子时,辛合丙官为贵。
此六阴朝阳格也。如:
戊辰、辛酉、辛丑、戊子;
戊辰、辛酉、辛酉、戊子;
乙丑、庚辰、辛酉、戊子,是此格也。
《喜忌篇》云:六辛日时逢戊子,嫌午位运喜西方”是也。
六癸日而无干土,得甲寅时,寅刑巳格尤奇。
此刑合格也。此格主性气刚,而见快太察。如:
乙未、甲申、癸酉、甲寅,嫌申中庚伤甲木,寅申对冲,
故虽贵而减分数,利厚名低。
《喜忌篇》云:六癸日时逢寅位,岁月怕己戊二方。是也。
癸无丙火戊己庚申时,合一己之财官。
此专印合禄格也。与专食同看。)
壬有子午卯酉正气,柱兼四季之土禄。
壬日为主,既无官煞,却得子午卯酉为四正。
能合出辰戌丑未为官禄,不须四正俱会,但得四字全为妙。
癸日同上,土曜莫侵。
得之者利害交并,官高身病。
遇之者刑惠确实,职重家贫。
癸日为主,却兼土禄见子午卯酉,与壬日同,吉凶相伴也。
甲曲直,丙炎上,官高克妻而不富。
戊从革,庚润下,职重嗣少而自贫。
甲见亥卯未,曰曲直。丙见寅午戌,曰炎上。
戊见巳酉丑,曰从革。庚见申子辰,曰润下。
甲丙见木火局,则太旺,能三合叉出官局,故主官高。
然有羊刃、劫财故克妻。
戊庚见金水局,则脱气,能三合叉出官局,故主职重。
然柱中原无官煞,故少子。
要知此四格,皆偏党,所以福禄不全。
身犯休囚之地,并冲官贵何嗟。
如辛亥日,既无官煞,身又不旺,岂不惆帐?
不知亥字多,亦能冲出巳中官印为贵,故曰何嗟。
自专官旺之支,同钓禄子犹贵。
此即丁巳、癸亥、丙午、壬子等日,
自坐临官、帝旺。支神多能冲出对宫官禄。与上文义同。
阴木独遇子时,没官星,乙镇鼠窠最贵。
此六乙鼠贵格也。《喜忌篇》文义同。
如甲寅、戊辰、乙亥、丙子,四柱别无他格动摇,丙子亦不动摇,安然为贵。《经》云:“有神不可动摇”是也。
如甲寅、癸酉、乙亥、丙子,月令偏官伤身,赖日下印旺,亦不失为衣禄。
如辛亥、甲午、乙亥、丙子,此命贵被午破,两亥自刑。
本身既在死地,又见自刑,两无所依,故主贫贱。)
阳水叠逢辰位,无冲克,壬骑龙背非常。
此壬骑龙背格也。《喜忌篇》文义同。
如壬辰、甲辰、壬辰、壬寅,壬用己为正官,丁为正财。
辰字多,冲出戌中官库,虚合午中财官,寅午戌三合火局。壬人得之为贵。
如壬寅、壬寅、壬辰、壬寅,壬人见丙火生在寅,巳是财官。又寅字多,合起午戌财官,故利胜於名。
庚日全逢润下,忌壬癸巳午之方。时遇子申,其福减半。
此井拦叉格也。《喜忌篇》文义同。
合官、合财作公卿,防休囚克害之辱。
合官,如乙日见庚之例。合财,如甲日见己之例。
乃十干变化之道也。
《赋》云:化之真者,名公巨卿;化之假者,孤儿异性。
乙庚化金见水地,则休困;见火地,则克害。
凡带合或独旺,不肯自就。或合中见冲破,或一边破克,皆合不成。或化在休囚死绝之地,失误与合,必然陷滞不利,是化之假也。
如己见甲,见己未为得地,己旺库也。
如丙见辛,见辛卯为失地,丙火败於卯也。
戊与癸合,见戊午为得地,戊癸化火,午为火旺之地故也。亦须癸水先得地,方合得中。若失地不得时,则损寿。
盖化为贵旺,身弱不能胜,纵贵亦失。
又丙与辛合,见辛未阳火,气弱於未,多夭折,或因色伤。柱有壬克丙,或壬居申上自生,冲寅宫火生之地,夭折无疑。
亦有贪合忘官,如丁日见二、三壬字,丁独壬众,一人不能胜众,乃污合之士,无所卓立岂能成功?丁有力仅得半吉。
又如,甲与己合,甲木无通气之宫,己土有正义之位,虽合而失其正,亦同上论。若甲己两皆得位,贵显高极。
《经》云:甲己木盛於土乡,发扬仁义佐明君。
丙辛合,丙旺辛生,镇守威权之职。
乙庚入金局,兼木自旺,文仁武义双全。
戊癸得火旺,更水独旺,礼律智勇俱备。
丁壬水火既济兮,鱼水和同;阴阳干支相合兮,君臣庆会。听凤鸣于高岗,必鹰扬於疆场。是也。
如甲辰、戊辰、己巳、辛未,己日得甲为正官,三月通气,引於未上,兼为正印,故主极贯。
如戊申、庚申、癸亥、戊午,癸生七月,印旺天德之地,合戊为官,引於午时火旺之地,又能资戊土之官,官身俱旺,故主大贵。
拱贵、拱禄为将相,忌刑冲填实之凶。
此拱贵、拱禄格也。《喜忌篇》文义同。
如丁巳、丙午、甲寅、甲子,拱丑贵。
如壬子、丁未、丁巳、丁未、年支子字冲出午字,故大贵。如癸卯、庚申、戊辰、戊午,拱巳禄。
如辛丑、辛丑、甲寅、甲子,有丑字填实,却以辛为正官论。如己未、戊辰、戊寅、戊午,官煞多,寅字冲申为冲开,则拱不成。
如壬辰、戊申、己未、己巳,是此格也,故大贵。
官印暗合天地,其贵可知。福德隐在支中,其德尤萃。
官印暗合,即食神暗合正官,偏财暗合正印。
如甲用辛官,丙盛能暗合辛未为官。
用癸为印;戊旺位暗合癸丑为印;更得地支有子合丑。
有午合未方是。
福德隐藏,福即福星贵;德即天月德或指福德秀气,或指天乙贵人,以藏在支中为妙。
如甲戊庚不见丑未,但得己字即是。见己在丑未宫尤妙。
柱无卯乙破,更生四季月,己土得令,主贵人见喜,前程尊显。妻贤及得妻财。
又云;甲人见丑,喜坐羊刃,为天乙当职,见未夜生得力,为福十全。反此,一半论。
四柱带甲戊庚全,得乙丑为聚贵,更加福力。
若一庚、一甲,见支神三四丑未,为会贵,亦加福力。
若本主与贵人俱生旺,只消一字,其福自全。
喜三合、六合,忌休囚、空破。诗曰。贵人帝座见生成,
官旺之乡名早成。若遇休囚并破制;虚名踪迹远三公。
五行正贵,怕刑冲克害之神。四柱吉神,喜官旺生合之地。
五行正贵,乃正气官星。如甲生酉月之例。
最怕酉刑卯冲,丁克戌害,伤了贵气。
或以贵为贵神,如甲见丑,丑中有辛,又为甲正官之类。
柱有卯乙克坏丑贵,喜巳酉三合,乙木克冲,丑不贵。
或有子合丑亦可。隔木之克,如有乙卯,子卯相刑,不能克丑未,为天乙之贵。
四柱吉神,乃官印、财食、奇贵、福德等星皆是。但得一星临长生、帝旺、临官、正库、三合、六合之位。无不富贵。诗曰:人命生时得一强,日时或临禄马乡,须看前後扶助合,必然衣锦入中堂。《喜忌篇》云:五行正贵,忌刑冲破害之宫;四柱干支,喜三合、六合之地。
又云:地支、天干合多。亦云食合忘官。二义须并论之。
若也沐浴逢煞,魄往酆都;元犯再伤,魂归岳府。
此因刑冲克害而言。怕裸形逢煞,以生之者微,而克之者重。命元犯之,已为不吉。岁运再犯,决死无疑。
如元犯官煞,去配不清,柱无食神可解,岁运再见则死。
若元犯破印,流年再犯,则死。凡用神有损者,皆是。
此四句,《珞琭子》本文。
畏煞逢煞则夭,忧关落关即亡。
此亦因上而申明之也。柱中原怕关煞,如甲见庚申为煞,岁运再见,柱无救解者,夭。年煞尤重。有印则化,有食则制,有刃则合,身旺则敌,若行煞旺运,亦夭。
又如,甲日见辰,为阳数极,又为铁蛇关。
壬见丑,庚见戌,丙见未申,皆阳关,曰重。
乙见辰,癸见丑,辛见戌,丁见未申,为阴关,稍轻。
四柱犯流年又犯,运行休囚,主死。
或被神煞鬼贼,或曰关煞之名甚多,非直言七煞阳关也。
其详见前论《寿夭及小儿关煞下》。
引合关煞误伤身,中下灭绝横夭寿。
引合关煞,如丙火既弱,又见辛未,丙辛既合丙就辛官。
未位,乃丙极阳关,再被壬来克即亡。或是辛亥煞地尤紧,犯之横罹其咎。
如丙戌、丁酉、辛酉、乙未,壬申年死是也。
中下灭绝,如壬戌日为坐财,又坐煞,日支有之则寿。
行壬辰运,壬癸水聚於辰,克破戌中火土,别无可救即夭。此名倒冲命元。土旺则水旺,土身自崩坏,何暇救之。
水旺则火灭,故云中下绝灭。
中下者,即地元、人元。中下之分也。余仿此推。
伤官见官,祸患百端。逐马逢马,劳苦千般。
此言独犯所忌,故不吉。
伤官见官,惟有财星可以解伤之毒,劝官之怒,转祸为祥。逐马逢马,惟有官煞可以制刃之劫,虽劳亦得其财。
《三命通会·明通赋四》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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