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爵,后代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不尽相同。中国古代爵位分级:1.周朝: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均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各诸侯国内,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国等置执圭、执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唯受命于诸侯。2.秦朝:共分二十级: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彻侯以一县为食邑,并得以自置吏于封地;关内侯有食邑、封户,只能衣租食税而已;大庶长以下十八等,皆有岁俸。临战,斩敌首一级(颗),即赐爵一级。秦朝、汉朝沿用此制。3.到了唐朝,爵位分为九等,分别是: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唐朝也基本继承了汉武帝时期的做法:皇帝的儿子除皇太子外其他的可以封为亲王。亲王的儿子,嫡长子只能降一级,为郡王了,而亲王其他儿子则为郡公了,当然有功于朝廷者,也可以进位郡王。4.到了明朝,封爵分为异姓和宗室两类。列爵一开始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后来只保留公、侯、伯三等,用以分封功臣、外戚、少数民族首领等。5.明朝初年的宗室封爵不但是封土建国,而且经常统帅大军出征。比如燕王朱棣,在洪武时建藩北平,两次率领军队出征北元。后来朱棣即位后,逐步削除了藩王的兵权,逐步形成“分封而不赐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局面。6.清朝爵位分为宗室爵位、异姓功臣爵位、蒙古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