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临京兆长安人”出自《新唐书·唐临传》,《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全文翻译:唐临,是京都长安人,武德年初,外任万泉县丞。县里有十多个轻罪的犯人,正赶上春末适时降雨,唐临禀告县令,请求放出这些囚犯(归家抢种),县令不允许。唐临说:“明公如有所疑虑,我请求独自承担罪责。”县令于是请唐临暂时代理县令一职,唐临召集这些囚犯并放他们归家耕种,并和他们约定,命令他们按时返回监狱。囚犯们都很感激唐临的恩惠和宽大,到了约定的时间全都回狱,唐临因此而知名。多次转任黄门侍郎,唐临家不富裕但他清心寡欲,既不大兴土木建宅第,服装和起用也都简单朴素,待人接物非常宽厚。曾经要去吊丧,叫家僮归家取白衫,家僮误将其他衣服拿来,害怕而不敢送上。唐临察觉,派人叫来家僮对他说:“今天天气反常,不适合哀哭,先前让你取的白衫,现在暂时不用拿了。”又曾经让人煮药而那人没按煮药程序煎(出了错),他暗中知道原委,对煮药人说:“天气阴暗不宜服药,应该马上倒掉。”最终没有对外宣称煮药者的过失,其性情宽恕达到了如此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