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省于1952年11月15日划归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省是中国原省级行政区,简称“察”,察哈尔特别区域政府初驻直隶省张北县,民国十七年改置为省,省会驻万全县。万里长城将察哈尔省分为察南及察北,察北沙漠延伸至中蒙边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察哈尔特殊的地理环境地广人稀、物产匮乏等原因,经原察哈尔省军区司令员王平将军的提议,中国人民政府政务院同意,决定撤销察哈尔省建制。
1952年8月撤销察南专区,所属各县由察哈尔省直接领导。同年12月将宣化市及宣化、万全、龙关、赤城、延庆、怀来、涿鹿、蔚县、阳原、怀安等10县划归河北省;天镇县划归山西省。
察哈尔在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16年中,特别行政区的都统共任命了16位;在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的21年中,察哈尔省政府主席也多达1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