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都察院左都御史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书记兼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监察部部长,左副都御使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副书记兼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监察部副部长,都察院则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
中国封建社会都设有专门负责监督官员职权的机构,自汉代时的御史台到明清时期的都察院。都察院以左、右都御史为最高长官,下设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及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多人。都察院与六部相等,左、右都御史与六部尚书合称七卿,明朝都御史的权力很大,凡官吏之考察黜陟则会同吏部进行,重大刑狱则会同刑部与大理院审理,合称三法司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