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景之治

汉朝刚建立的时候,国家非常贫困。为了恢复生产使国家尽快富强起来,汉高祖(刘邦)和后来继位的汉文帝(刘恒)、汉景帝(刘启)都注意节约开支,减轻人民的负担。有一回,汉文帝想建一座用来娱乐的高台,他找来工匠,问:“修这样一个台子得花多少钱?”工匠回答:“估计得一百斤黄金。”汉文帝低头想了一会儿,说:“一百斤黄金相当于十户中等人家的财产,修个台子就要花这么多钱,还是不修了吧。”为了使老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一心发展生产,汉文帝还减轻了刑罚,废除了在脸上刺字、割鼻子、砍脚这些残忍的肉刑。在文帝、景帝开明的统治政策下,社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到汉武帝的时候,京城钱库里堆了几百亿的钱,串钱的绳子都朽断了,粮食多得仓库里都堆不下,只好堆到露天的地里。

刘恒:(前202年—前157年)是汉朝的第3个皇帝(不包括两位汉少帝的情况下),汉族,汉高祖刘邦第4子,汉惠帝刘盈弟,母薄姬,被立为代王,建都晋阳。汉文帝在位23年,在位期间,是汉朝从国家初定走向繁荣昌盛的过渡时期。他和他儿子汉景帝统治时期,政治稳定,经济生产得到显著发展,历来被视为封建社会的“盛世”,被史家誉为“文景之治”。

刘启:(前188年—前141年)是汉文帝刘恒长子,母亲窦漪(窦太后),汉惠帝七年(前188年)生于代地中都(今山西平遥县西南),史称汉景帝。西汉第六位皇帝,在位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