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令董宣是一个硬汉子。他认为皇亲国戚犯了法,应该同样办罪。湖阳公主有一个家奴仗势行凶杀了人。凶手躲在公主府里不出来。有一天,湖阳公主坐着车马外出,跟随着她的正是那个杀人凶手。董宣带衙役赶来,拦住湖阳公主的车。湖阳公主认为董宣触犯了她的尊严,赶到宫里,向汉光武帝哭诉董宣怎样欺负她。汉光武帝听了,让董宣给公主磕个头赔罪。可董宣宁愿把自己的头砍下来,怎么也不肯磕这个头。内侍把他的脑袋往地下摁,可是董宣用两手使劲撑住地,挺着脖子,不让把他的头摁下去。结果汉光武帝只好赦免了董宣,董宣也因此被称为“硬脖子的洛令”。光武帝从心眼里喜欢董宣那股子执法如山、宁折不弯的虎气、牛劲儿。为了对他嘉奖和鼓励,他给董宣送去了三十万赏钱。董宣却把这一笔赏金全部分给了他手下的官吏和衙役。从此,“强项令”、“卧虎令”的威名传遍了全国。整个洛阳城的豪强、皇亲,没有一个不怕他的。董宣做了五年洛阳令,七十四岁那年死在任所。光武帝甚为叹息地说:“董宣这样廉洁奉公,直到他死后我才知道,惭愧啊,惭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