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

庆历新政失败后,严重的社会危机并未减缓,在宋仁宗统治的最后十多年间,不少官员又陆续提出种种变法主张。公元1069年,宋神宗即位后不久,便召王安石入京,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工作。公元1070年,王安石开始全面推行新法。他先后颁布了《均输法》、《市易法》、《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有关科举的改革。王安石变法基本上达到了富国强兵的预期目标。朝廷收入增加,“中外府库,无不充衍”,理财诸法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同时,国力也有所增强,军队的战斗力得以提高。但是,变法不可避免地触动了一部分大官僚、大贵族的既得利益,他们强烈地反对变法。公元1085年,神宗去世,年仅十岁的哲宗即位,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听政。她召司马光等人入朝执政,变法官员皆被罢黜,新法全部罢废,史称“元更化”。这使重病已久的王安石身心遭到强烈刺激,终于抱恨而死。王安石主持的轰轰烈烈的变法运动虽然失败,但它对中国历史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