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三案

明末三案即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对加剧明末的党争有推波助澜的作用。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五月,一名叫张差的男子,手持木棍,闯进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击伤守门太监,逃至前殿时被擒。经审讯,他供出是受郑贵妃手下太监庞保、刘成指使。有的朝臣怀疑郑

贵妃欲谋害太子。神宗和太子不愿深究,以疯癫奸徒罪杀了张差。随后又杀了庞保、刘成。此事被称为“梃击案”。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光宗即位后不久即患重病,司礼监秉笔兼掌御药房太

监崔文升进泻药,光宗服后病情越来越重。鸿胪寺丞李可灼又献红丸,自称仙方,光宗服用后去世。朝臣群起弹劾崔、李二人,亦有怀疑是郑贵妃指使下毒的说法,遂引起争论,称为“红丸案”。“移宫案”是指光宗时,太子朱由校由李选侍抚养。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光宗死。李氏打算居乾清宫,想把持朝政。都给事中杨涟、御史左光斗等人为防止她干预朝政,迫使他移至鸾宫。朱由校(明熹宗)即位后,此事引起争论,成为官僚派系斗争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