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895年4月,日本逼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的消息传到北京,康有为发动在北京应试的一千三百多名举人联名上书光绪皇帝,痛陈民族危亡的严峻形势,提出拒和、迁都、练兵、变法的主张,由此揭开了维新变法的序幕。在维新人士和帝党官员的积极推动下,公元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颁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变法。新政从此日开始,到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为止,历时一百零三天,史称“百日维新”。在此期间,光绪皇帝根据康有为等人的建议,颁布了一系列变法诏书和谕令。主要内容有:“经济上:设立农工商局、路矿总局,提倡开办实业;修筑铁路,开采矿藏;组织商会;改革财政。政治上:广开言路,允许士民上书言事;裁汰绿营,编练新军。文化上:废八股,兴西学;创办京师大学堂;设译书局,派留学生;奖励科学著作和发明。”这些革新政令,目的在于学习西方的文化、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制度,发展资本主义,建立君主立宪政体,使国家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