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一种恶俗。旧时女孩长到五六岁时要用缠脚布把脚紧紧缠起来,迫使其不能正常发育,时间一长,足骨变形。这实际上是对妇女的一种残害。当时的风俗认为女人的脚越小越美,名之曰:“三寸金莲”。姑娘找婆家,相亲时“看脚不看头”,认为脚小才是美人。中国古代妇女以走路缓行慢移为美。《诗经》写道:“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舒,就是迟跚;窈纠,形容走路好看的样子。张平子《南都赋》也有“罗袜蹑蹀而容兴”的说法。缠足恶俗的起源,主要和这种畸形的审美观有关。那么缠足究竟始于什么时代呢?说者各异其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