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擦起电现象

任何两个物体摩擦,都可以起电。18世纪中期,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经过分析和研究,认为有两种性质不同的电,叫作正电和负电。物体因磨擦而带的电,不是正电就是负电。科学上规定:与用丝绸摩擦过的玻璃棒所带的电相同的,叫作正电;与用毛皮摩擦过的橡胶棒的电相同的,叫作负电。摩擦起电只是一种现象。在通常情况下,原子核带的正电荷数跟核外电子带的负电荷数相等,原子不显电性,所以整个物体是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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