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有许多种,同一房屋,在交易中交易的可能是所有权,也可能是合作权,还可能是其他权利,如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典权、采石权等。我国当前参与房屋交易的主要是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房屋买卖成交的是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房屋使用权包含在房屋所有权之内。
个人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必须认清所购(租)房屋的权利状态 (卖房或出租房者所拥有的权利形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