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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消费者能买到新鲜保质的食品,国家对市场上销售的食品规定了保质期和保存期。
保质期与保存期同为保证食品质量的期限。保质期是“指在任何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保证食品质量的日期,在此期间,食品完全适宜出售,并符合标签上或产品标准中所规定的质量,但超过此期限,食品仍然可能是可以食用的”,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其营养价值、色泽、风味等可能会发生变化,但卫生指标仍然符合产品的食品卫生标准,故还可以食用。食品保存期是“指在任何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终日期,在此之后,该食品不再适于食用”。也就是该食品销售期限结束的日期。在此日之后,该食品不再具备消费者所期望的品质特征,因此不能再食用了。
对食品保质期的规定
鱼、肉、禽类罐头24个月。
果类罐头 15个月;油炸干果、番茄酱12个月。
汽水玻璃瓶装及聚酯瓶装 3个月,易拉罐装 6个月;果汁、蔬菜汁玻璃瓶装6个月;植物蛋白饮料玻璃瓶装3个月。
11°、12°熟啤酒(获省优、国优的产品)4个月;普通啤酒2个月;14°啤酒3个月;10.5°以下熟啤酒50天。
葡萄酒、果露酒玻璃瓶装6个月;汽酒、黄酒3个月。
镀锡铁罐装饼干 3个月;塑料袋装2个月。
塑料袋装方便面 3个月。
夹心巧克力 3个月;纯巧克力6个月;糖果根据生产企业情况自定,但不得少于3个月。
乳制品、奶粉(塑料袋装)4个月,玻璃瓶装9个月、镀锡铁罐装12个月;炼乳玻璃瓶装3个月、镀锡铁罐装9个月;麦乳精镀锡铁罐装12个月、玻璃瓶装9个月、塑料袋装4个月。
对变质、伪劣食品的规定
为了防止市场上销售失效、变质和伪劣食品,国家技术监督局对什么是伪劣商品做了明确规定,即属下列情况者(包括食品)即为伪劣食品:失效、变质的。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冒用优质认证和仿造许可证标志的。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