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雅各宾派的集权和恐怖

[革命专政的纲领和机构]雅各宾派革命专政有其纲领、机构和中央集权的运转方式。

革命专政的理论纲领,在圣茹斯特1793年10月10日的演说及罗伯斯比尔1793年12月25日(共和二年雪月 5日)和1794年 2月5日(共和二年雨月17日)的演说中得到明确的表达。圣茹斯特指出,鉴于危急的形势,直到和平实现之前,宪法应当被搁置,政府应当是革命的机构。罗伯斯比尔指出,宪法政府只能在和平时期发挥作用,战时就得暂停,否则将会导致自由的毁灭。宪法政府的目的是保存共和国,革命政府的目的是创建共和国;革命本质上就是内战,因此革命政府必须采取非常措施以应付危急形势。和平时期政府的生命力在于施行仁政,战争时期政府的生命力既在于施行仁政,也在于实行恐怖;没有仁政的恐怖会祸国殃民,没有恐怖的仁政会软弱无力。

革命政府的组织纲领是国民公会根据圣茹斯特和俾约—瓦伦的提议,先后于1793年10月10日和12月4日(霜月14日)通过的两个法令。它们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是革命政府的法律依据。这两个法令规定:最高权力属于国民公会,它同时兼有立法权和行政权;临时执行会议、各部部长、各军将领都受救国委员会监督;治安委员会负责国内的警察事务;被派遣到各军和各郡去的议会特派员拥有广泛的权力,受救国委员会监督和指导;设置由中央任命的国务专员,负责在各地实施中央的法律。这两个法令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全国的权力集中于巴黎,各行政机关的权力集中于救国委员会。

革命专政政府是由救国委员会、治安委员会、革命法庭以及地方革命委员会等组成的。

救国委员会是革命专政机器得以运转的主轴。它控制了临时执行会议各部(1794年4月1日改组为12个委员会),有权颁发行政命令和逮捕令,直接负责外交事务、指挥作战、筹办军需,并通过粮食委员会(10月22日设立,1794年4月20日改为粮食和贸易委员会)指导经济。它向国民公会提出的法案一般都获得通过。它是雅各宾专政的决策机关,起着责任内阁的作用。

治安委员会是革命政府的另一个重要机关,负责国内的警察和治安事务,被称为“恐怖部”。 1793年 9月13日国民公会决定,此后治安委员会人员的名单由救国委员会提名。经改组后,成员保持为12人。

革命法庭负责审理一切有反革命企图和危及共和国安全的罪行。一经判决不得上诉或否定。 1793年9月 5日进行改组,其成员由救国委员会和治安委员会联合提名。改组后,审判员由5人增至16人,陪审员由 12人增至60人,检察长下设检事5人。法庭分成4组进行工作。

革命政府通过派遣到各郡各军的特派员、设在各县的国家专员以及各地方革命委员会,把中央的法律和政令推行到全国。

[革命专政的措施]雅各宾政府在军事、经济、政治诸方面实行了一系列严厉措施。

在军事方面,颁布总动员令,改组军队。 1793年 8月 23日的“全国总动员令”宣布:“从现在起到一切敌人被逐出共和国领土时为止,全法国人民始终处于征发状态,以便为军事服务。”国家的一切物资都被用于战争; 18—25岁的未婚男子为第一批应征对象。到1794年春,法国拥有 13个军,兵员总额近百万。

1793年2月原则上通过的关于把义勇军和正规军混合编制的法令在1794年春开始实行,两营义勇军和一营正规军合编成一个“半旅团”;废除了旧军队的白色军服,改行义勇军的蓝色制服;把大多数贵族军官清除出军队,同时从下层提拔高级将领;新军官们发挥主动性,克服旧军队的陈规陋习,创造适应于新军队的战略技术;军队特派员对指挥官进行严厉监督,任何无能和疏忽都被视为对共和国不忠;动员一批科学家和技术人员为军需生产作出巨大努力。这些措施为战争的胜利准备了条件。勒费弗尔评论道:“一支真正全民族的军队奔赴战场,这是自古以来第一次;一个民族成功地装备和供应一支庞大的军队,这也是第一次——这就是共和二年大军的新特点。”

在经济方面实行统制政策,严禁囤积垄断和实行全面限价。1793年 7月 26日通过的严禁囤积垄断的法令规定,囤积垄断是重大的犯罪;凡储藏有所列举的几十种日用必需品者必须于一星期内向当地政府申报,并于申报后3天之内分成小份出售;拒绝申报或申报不实者均处以死刑,其财产予以没收;国家官员如有滥用职权保护投机商而从中渔利者也以死刑论罪;刑事法庭根据此项法令所作的判决不得上诉。

1793年 9月29日又通过全面限价令,对凡属于 7月26日法令中列举的日用必需品均规定最高限价。除谷物、面粉、饲料、烟、盐及肥皂的价格须全国统一外,其它必需品的价格由各县规定,其标准为当地1790年的市场售价再加1/3。违者买卖双方均处以所售物品价格之加倍罚金,并列入嫌疑犯名单。同时规定工资的最高限额为 1790年标准再增加 1/2。这些法令可以认作是雅各宾派同城市平民结成联盟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此外,为保证军需和城市的供应,政府还采用征发制、国营制和配售制来管理经济。全国的所有资源、农民的农副产品、手工业者的制造品,都在征发之列。对外贸易、邮政和军事运输、银行和股票交易,都受政府的严格监督。政府直接创建了一些工场,又以提供原料和劳动力的办法控制私营工场的生产,征发产品,限制价格。在巴黎和一些大城市曾对某些生活必需品实行计划配售制。

1793年9月9日正式成立了以隆森为司令的“革命军”。这支由7200名步兵和炮兵组成的队伍,带着断头机巡回全国,用恐怖手段推行上述政策。

在政治方面实行恐怖政策,颁布嫌疑犯令。1793年9月17日颁布的《惩治嫌疑犯条例》规定:凡行为、关系、言论及著作表现为拥护专制政治、联邦制及敌视自由者,未能按规定证明其生活方法及已履行公民义务者,被停职或撤职的官吏,前贵族及其亲属或亡命者的代理人而未经常表现热爱革命者,革命期间出走的亡命者,均被视为嫌疑犯;各地监视委员会或代理其职权的其它委员会应在其辖区内编制嫌疑犯名单,并将他们收押、监管到和平时为止。这项法令对于真正的反革命分子无疑是可怕的威胁,但由于条文内容含糊和执行中的偏差,而使嫌疑对象不仅及于已犯罪者,且及于可能犯罪者;不仅有贵族,还包括经济、宗教政策的反对者。据估计,到1794年5月,全国被逮捕的嫌疑犯总数达30万之多。

革命法庭加紧了工作。10月初,对国民公会进行了一次大清洗,清除了吉伦特派议员及其同情者共136人,把其中一部分送交法庭审判。 10—11月间,先后把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包括布里索、韦尼奥、罗兰夫人等在内的21名吉伦特派分子判处死刑。随后,又把奥尔良公爵菲利普—平等,斐扬派的巴伊、巴纳夫,以及一些将领送上断头台。在此之前,以危害共和国为借口逮捕忿激派领袖雅克·卢等,镇压了忿激派运动。与此同时,派往各地、拥有极大权力的特派员胡作非为,使中央对他们失去控制。科洛—德布瓦、富歇、巴拉斯、弗雷隆、卡里埃、罗维尔、塔利安等曾在他们的派驻地,主要是叛乱地区进行过激的屠杀。据统计,仅被直接判处死刑者约近1.7万人,如果加上未经审判而处死者(不包括在内战战场上杀死者),则达3.5 —4万人。在所有业经查明身份的死者中,贵族占8.5%,教士占6.5%,而原来的第三等级则占85%。恐怖使革命政府以强制力追使全民族为救国而作出牺牲。

[前线转败为胜]雅各宾专政政府所采取的各项战时措施,使之能够动员全国的人力物力来对付国内的叛乱和外国的武装干涉,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793年夏秋,共和国的军队先后攻下了由叛军占领的重要城市冈城、马赛、里昂、波尔多,12月19日收复被英军占领的土伦,平定了联邦派的叛乱。 12月23日,旺代叛乱平息。

此时,适逢反法联盟各国矛盾重重,指挥不一,故法军在前线也连连取胜。到1793年底,法军已开始掌握战争的主动权,由防御转入进攻,战场转移到国境线之外。1794年春,根据卡尔诺的战略部署,以新任司令皮什格鲁的北路军为主力,对科堡统率的奥地利军发起进攻。6月25日,阿登方面军和儒尔当率领的摩泽尔方面军占领沙勒罗瓦。6月26日,两军在弗勒鲁斯会战中击溃奥军主力10万人。皮什格鲁和儒尔当两军于7月8日会师攻入布鲁塞尔,然后分兵对付英荷军和奥地利军。向荷兰和比利时继续推进,于7月 24日占领安特卫普和列日,进而控制整个莱茵河左岸地区。

法军在弗勒鲁斯战役中赢得了决定性胜利,第一次反法联盟军被打败,外国武装干涉暂告解除。革命政府的恐怖政策获得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