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所了解鉴赏的原理是这样一个原理,在它的条件下人们能够把一对象的观念包摄进去,然后导出一个推论,说它是美的。但这却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必须直接地在对象的表象上感觉到愉快,这是没有任何的论证能够对我游说的。像休谟所说的,纵使批评家好像比厨师们更能推理,却和他们具有同样的遭遇。他们的判断的规定根据不能期待于论证的力量,而仅能期待于主体对于他自己的状态(快适或不快适)的反思,排斥一切规定和规则。
至于批评家为了达到修正和扩大我们的诸鉴赏判断仍然能够和应该作的推理工作,这就不是在一普遍可用的公式里陈述出这类审美判断的规定根据,这是不可能的。而是要对于认识能力和它在这种判断里的任务做出探讨和把相互的主观合目的性,如前面所指出的,即它的形式在一给予的表象里,即是这表象的对象的美,在一些举例中来加以分解。所以鉴赏的批判(分析)自身只是主观地涉及那表象,由于这个表象,一个对象给予了我们,即;它是这艺术或科学,在一给予了的表象里把悟性和想象力的相互的关系(无有对先行的感觉或概念的关系),这就是把它俩的合致或不会致纳入诸法则,并且就它们的诸条件来加以规定。它是艺术,如果它把这个只在例证里指出来;它是科学,如果它把一个这样的评定从这作为一般认识机能的天性里引申出来。我们在这里处处所从事的只是这后者,作为先验的批判。这先验的批判应当把鉴赏的原理,作为判断力的一个先验原理来展开和证实。批判作为技术仅是寻找生理学的(此地心理学的)亦即经验的法则,鉴赏实际上按照这些法则来进行(而不去思考它们的可能性),运用到对于它的对象的评判上去而评定着美术的诸产品;而前者(按指先验的批判)却是从事于评判它们的机能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