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艺术,在她同时好像是自然时,它是一种艺术

在一个美的艺术的成品上,人们必须意识到它是艺术而不是自然。但它在形式上的合目的性,仍然必须显得它是不受一切人为造作的强制所束缚,因而它好像只是一自然的产物。艺术鉴赏里这个可以普遍传达的快感,就是建基于我们认识诸机能的自由活动中的自由的情绪,而不是建基于概念。自然显得美,如果它同时像似艺术;而艺术只能被称为美的,如果我们意识到它是艺术而它又对我们表现为自然。

于是我们能够一般地说:不管是自然美或艺术美,美的事物就是那在单纯的评判中(不是在官能感觉里,也未曾通过概念)而令人愉快满意的。但艺术却是时时有一确定的企图来创造出某物。假使这单单是感觉(某些只是主观的东西),企图和快乐相偕着,那么这一成品在评定里只是通过官能的感觉而令人愉快。如果这企图是在于产生出某一确定的客体,那么,假使它也是经由艺术达到的话,那么,这一客体只能通过诸概念来令人愉快满意。在以上这两个场合,艺术将不是任单纯的评判里,即不是作为美的艺术,而是作为机械的艺术令人愉快满意的。

所以美的艺术作品里的合目的性,尽管它也是有意图的,却须像似无意图的,这就是说,美的艺术须被看做是自然,尽管人们知道它是艺术。但艺术的作品像是自然是由于下列情况:固然这一作品能够成功的条件,使我们在它身上可以见到它完全符合着一切规则,却不见有一切死板固执的地方,这就是说,不露出一点人工的痕迹来,使人看到这些规则曾经悬庄作者的心眼前,束缚了他的心灵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