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鼎(1085年—1147年),字元镇,自号得全居士。南宋解州闻喜东北(今属山西闻喜礼元镇阜底村)人。宋高宗时政治家、名相、词人。早孤,由母樊氏教之。崇宁五年(1106)进士。累官河南洛阳令。高宗即位,除权户部员外郎。建炎三年(1129),拜御史中丞。四年,签书枢密院事,旋出知建州、洪州。绍兴年间几度所相,后因与秦桧论和议不合,罢相,出知泉州。寻谪居兴化军,移漳州、潮州安置。再移吉阳军。在吉阳三年,知秦桧必欲杀己,自书铭旌曰:“身骑箕尾归天上,气作山河壮本朝。”不食而卒,年六十三。孝宗朝,赠太傅、丰国公,谥忠简。淳熙十五年(1188年),配享高宗庙庭。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被称为南宋中兴贤相之首。与李纲、胡铨、李光并称为南宋四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