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中部、伦敦西北面的沃里克郡,有一个普通的小镇,名叫斯特拉福,莎士比亚就诞生在这个小镇上。今天,斯特拉福已经成为举世闻名的小城,因为它是伟大戏剧家莎士比亚的故乡。
斯特拉福镇是个古老的小镇。16世纪中叶,也就是莎士比亚诞生的时代,它大约有1500个居民。小镇位于一条活跃的商道上。镇上的手工业和商业都很兴旺发达。斯特拉福镇紧靠着艾汶河,所以这个小镇又叫艾汶河畔的斯特拉福镇。镇上有一座比较大的教堂。离小镇不远的地方,还有两个古老的贵族城堡。逢到赶集的日子,农民们就从四面八方来到这个小镇,所以,小镇上有很多旅馆和小酒店。这些旅馆和酒店常常叫做“天鹅”、“熊”、“王冠”等,同时,招牌上就画着这些东西的形象。
莎士比亚的祖父是斯特拉福镇附近的一个农场主。莎士比亚的父亲名叫约翰·莎士比亚,他后来搬到斯特拉福镇居住,成为镇上的居民。
约翰·莎士比亚是个手套匠,同时还经营羊毛、木材和粮食。他的生意大概做得很成功,在镇上买了房子,当过镇上的议员,一度还当过镇长。
威廉·莎士比亚,即未来的伟大戏剧家莎士比亚,是家里的第三个孩子。他出生于1564年4月23日。三天以后他受了洗礼,这件事在斯特拉福镇的教堂的记事本上留下了记录。
7岁那年,莎士比亚进了镇上的文法学校。这种文法学校是文艺复兴时期出现的一种普通学校,与中世纪基督教会所办的学校不同,它注重普通的人文知识的教育。当时英国的文法学校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特别重视拉丁文的学习。因此,少年时代的莎士比亚就有机会用拉丁文读过伊索寓言、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和奥维德的诗歌,古罗马戏剧家普劳图斯、泰伦斯和塞内加的戏剧。莎士比亚后来创作的戏剧中引用了很多古罗马文学中的东西,这与他少年时代在拉丁文课上所学的内容是分不开的。
莎士比亚的第一个喜剧《错误的喜剧》就是根据古罗马戏剧家普劳图斯的喜剧《孪生兄弟》改编的。
莎士比亚那个时代,学校要求学生们背诵许多古代著名作品中的名句。学生们虽然背得很苦,但少年时背诵下来的东西,常常是终生不忘的。所以有人认为,莎士比亚后来创作的戏剧中经常引用许多名句,他手头并不一定就有各种各样的书,他很可能就是凭着少年时代留下的记忆写出那些名句的。
莎士比亚对少年时代的学校生活未必十分留恋,因为他在后来创作的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写过这样的句子:恋爱的人去赴他情人的约会,像一个放学回来的儿童;可是当他和情人分别的时候,却像上学去一般满脸懊丧。
除了在学校读书以外,少年时代留给莎士比亚深刻印象的还有许多其他的东西。茂密荒凉的亚登森林从北方一直伸展到斯特拉福镇周围,莎士比亚在童年时就听说过有关这个森林的许多故事。据说著名的绿林好汉罗宾汉当年就出没在这片森林里,他的箭百发百中,他专门抢劫富人和那些欺负老百姓的官吏,保护和救济穷人。后来,莎士比亚在《皆大欢喜》这部喜剧里特别提到英雄罗宾汉。据说,这片森林里还住着许多神仙和精灵,他们经常在月夜里呼唤路上的行人,使他们迷路。神仙们的女王是多情的提泰妮娅,她喜欢把迷路的行人引到她的用鲜花搭成的宫殿里去,而在林间的空地上,总有许多小精灵在跳舞……后来,莎士比亚在喜剧《仲夏夜之梦》里生动地描写了这样的情景。
莎士比亚在童年的时候还听过一些非常可怕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讲到有几个极其丑陋的巫婆,她们能预言人的未来。后来,莎士比亚在悲剧《麦克白》中生动地描写了三个巫婆的形象。
1575年7月,伊利莎白女王到离斯特拉福镇不远的肯尼沃斯城堡来作客,城堡的主人莱斯特伯爵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仪式,并且敞开城堡的大门,让附近的居民都来参观。欢迎仪式上,许多人装扮成古希腊罗马神话中的牧神、海神、河神和其他各种神怪,走在游行的队伍里。晚上,五彩缤纷的焰火照亮了天空。这次盛大的活动给当地的居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时,莎士比亚已经11岁,可以推断,他也见到了这次欢迎仪式的盛况。
少年时代,莎士比亚大概经常在斯特拉福镇周围的田野和森林里游玩,对田野和森林十分熟悉,对大自然有深厚的感情。所以,后来他创作的戏剧中关于田野和森林才有那么多生动美丽的描写。比如《仲夏夜之梦》中就有这样美丽的诗句:我知道一处茴香盛开的水滩,长满着樱草和盈盈的紫罗兰,馥郁的金银花,芗泽的野蔷薇,漫天张起了一幅芬芳的锦帏。
莎士比亚16岁的时候,斯特拉福镇附近有一个未婚的少女淹死在艾汶河里。人们怀疑她是自杀。按照基督教的观念,自杀的人死后是不能升天堂的。所以人们没有给她举行宗教仪式就把她埋葬了。这件事大概也留给莎士比亚十分深刻的印象,后来他写的《哈姆莱特》中奥菲利娅悲惨地淹死在河里就有着这件事的影子。
莎士比亚的少年时代,英国已经有不少流浪的剧团在各地巡回演出。这些剧团也多次到过斯特拉福镇。因为剧团的演出必须得到市政当局的批准,所以斯特拉福镇政府的档案里留下了这些剧团来演出的记录。此外,莱斯特伯爵家的演员有时也在斯特拉福镇上演出。因此,少年时代莎士比亚就有机会多次观看戏剧演出。可以想象,少年莎士比亚一定对演戏很感兴趣,也许这正是他把毕生贡献给戏剧的最初的原因。
后来他在戏剧《哈姆莱特》里满怀亲切之感描写了流浪剧团的演出情况。
莎士比亚大概没有能读完文法学校。他的父亲负了债,他16岁时就开始自己谋生了。他帮助父亲干过活。据说,他还在一所乡村小学当过教师。
1582年,莎士比亚18岁时,他与安·哈瑟维结了婚。他的妻子比他大8岁,是斯特拉福镇附近一个富裕农民的女儿。第二年,莎士比亚夫妇生下了第一个女儿,取名苏珊娜。不到两年,他们又生了一对双胞胎 ——儿子哈姆莱特和女儿裘迪丝。因此,莎士比亚在21岁时就必须操劳养活一家五口人了。
1585年左右,莎士比亚就离开了斯特拉福镇。关于他离开家乡的原因,有一种流传很广的说法,即他偷猎了托马斯·路西爵士私人森林里的鹿,路西爵士惩罚他,于是他写了一首诗嘲讽路西爵士,这更触怒了路西爵士。路西爵士迫害他,他只好逃离家乡。但有学者经过考证,证明这个说法并不可靠。
莎士比亚离开家乡的确凿原因也许已经无法考证了,但16世纪是文艺复兴时代,那个时代的精神是进取的、开放的,许多年轻人都不安于现状,想到外面的世界去寻找更广阔的天地。后来,莎士比亚在《维洛那二绅士》中借一个人物之口这样说道:年轻人株守家园,见闻总是限于一隅。另一个人物谈到,父亲们如何把他们的儿子送到外面去找机会:有的投身军旅,博得一官半职;有的到遥远的海岛上去探险发财;有的到大学校里去寻求高深的学问。
我们可以想象,莎士比亚也正是在这样的时代气氛中离开他的故乡小镇,到外面的世界去寻找更多更大的发展机会的。莎士比亚离开斯特拉福镇以后的最初两年是在哪儿度过的,目前尚没有可靠的材料能够证明。一种说法是他在外乡当教师,另一种说法是他跟一个流浪的剧团走了,还有一种说法是他可能直接去了伦敦。
莎士比亚所生活的时代是什么模样?为什么那个时代能够产生莎士比亚这样的文学巨人?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那是一个怎样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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