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约翰·夸尔斯农庄上

初夏的一天,风和日丽,阳光明媚,克里曼斯法官的木板房屋前,响起了马车的辚辚声,随着一声鞭响和吆喝声,车子停住了,下来一位英俊少年,他就是吐温的表哥詹姆斯。

詹姆斯是约翰·夸尔斯姨父的大儿子,他们兄弟姐妹共有8人,1848年全家男女老幼,其中有吐温的外祖父本杰明·兰伯特爷爷,放弃了田纳西州的房屋和土地,长途跋涉,历经艰难险阻,迁移到密苏里州的佛罗里达村,第二年约翰·克里曼斯一家也跟踪而来。当初夸尔斯和克里曼斯两人合伙经营杂货铺。当马克·吐温4岁时,克里曼斯法官全家搬迁到30多英里外的汉尼巴尔镇。这些年来,两家之间往来一直密切,特别是马克·吐温,每年夏天都要在夸尔斯姨父的农庄上度过一两个月,有时在其他季节里也去那里作客。

约翰姨父身材魁梧,和蔼可亲,他的言谈举止有时显得滑稽幽默,是个热情乐观的拓荒者。他刚一来到西部地区,就对四周茂密的原始森林,肥沃的未开垦的处女地,丰富的矿产资源充满着美丽的憧憬。他开设杂货铺,惨淡经营,省吃俭用,几年的功夫就在离佛罗里达村2英里的地方购买了500英亩土地,建立了一座初具规模的农庄。这里也是马克·吐温童年时代的一块乐园。

詹姆斯表哥,如同许多西部拓荒者的下一代的年轻人一样,雄心勃勃,心里装满着无数美妙绝伦的开发规划和建设蓝图。他这次自告奋勇,到处游说当地的官员和商人,争取他们投资开凿流经佛罗里达村的浅水的小盐河,只要将它建成一条轮船可以通航的运河,汇入85英里外的密西西比河,那么,按照詹姆斯的设想,用不了两三年的光景,佛罗里达村就会发展成繁华似锦的城市。

对詹姆斯表哥每次来访时夸夸其谈的宏图伟业,马克·吐温似乎不感兴趣,最使他欣喜万分的是,又可以乘坐詹姆斯表哥的马车到农庄上去度过夏天。

吐温兴高采烈地坐上马车,沿着尘土飞扬的乡村道路,来到约翰姨父的农庄的一处草场上,他们一家就住在这里的一座黄褐色的大院里,周围的翠绿的草地有2英亩,围着长长的木头栅栏。约翰姨父、帕翠姨妈,表兄弟姐妹,还有左奔右窜的十几条狗,全都从院子里出来迎接这位小客人。

帕翠姨妈像她姐姐简·克里曼斯一样,十分疼爱小外甥吐温,把他搂在怀里,全身上下打量个够。表哥表姐们看到增添了一起游玩的伙伴,高兴得乱蹦乱跳,只有年龄最小的表弟表妹,紧紧地依偎在自己母亲的身旁,腼腆地瞧着马克·吐温,对他前来作客时特意穿着的节日盛装,流露出惊羡的神情。

在姨父的农庄上物产丰富,各式各样的乡村食品应有尽有,美味可口,这是汉尼巴尔镇上的居民们难得享受到的。每当吐温和约翰·夸尔斯一家人就餐时,放在过道上的木板桌上,总是摆满了碗碟,里面装着烤鸡、猪肉、火鸡、鸭、鹅、鲜鹿肉、沙鸡、家兔、松软的圆面包、油煎饼、热气腾腾的馅饼、玉米饼、鲜西红柿、白薯、酸牛奶酪、甜瓜……简直成了农庄里农产品和猎获的野味的展览柜台。吐温总是吃得饱饱的,每次从农庄回到汉尼巴尔镇,全家人和左邻右舍都说他健壮如小犍牛,体重增加了许多。

离农场不远有一座森林,那里栖息着各种飞禽走兽。吐温和其他孩子,夜晚跟随大人们去狩猎,捕获貉和鼯鼠,追踪狡猾的狐狸,赶得野鸡无处藏身。

对于吐温来说,具有吸引力的不仅是狩猎,而且周围许多各种各样的动物,活蹦乱跳,鸣叫喧闹,组成多么悦耳的大自然的交响曲,使他感到欢欣鼓舞,陶醉在大自然的天籁之中。

在农庄上到处有奶牛、马、鸡、狗和猫。黄颔蛇甚至爬到大路上晒太阳。顽皮的孩子们对蝙蝠特别感兴趣,有时甚至将它们偷偷地塞进帕翠姨妈的针线篮子里。除了蛇之外,帕翠姨妈几乎跟什么动物都能相安无事,她允许吐温捕捉各种野生小动物,青蛙、松鼠、雏鸟、蜜蜂、蝴蝶、昆虫等等,将它们带回自己家中。

有一年夏末秋初,当吐温从约翰姨夫农庄回到家里,母亲去掏他的口袋时,哎呀,吓了一大跳,她摸到了一只蝙蝠!她脸上的慌乱神情,在吐温看来显得滑稽可笑。

简·克里曼斯是富有同情心的女性,热爱自由,珍惜生命,对各种小动物也充满着爱,邻居们说她“连只苍蝇都不肯伤害”,这并非夸大其词。克里曼斯一家养了19只猫,孩子们给每只猫都取了名字,简·克里曼斯总是精心喂养它们,可是实在记不清这些五花八门的猫名,便将它们通通叫做“咪咪”。她从来不允许吐温他们在笼子里关养其他的动物。

吐温从小就受到母亲的仁慈性格的影响,同样喜爱动物。后来他在 《神秘的陌生人》这部作品里,这样深情地写道:“动物一点也不使他讨厌,只会给他带来快乐。他与动物打交道时,经常体验到这种感情。”

马克·吐温描述主人公的这段文字,看来,正是出自作家本人心灵深处的真情实感的自然表露。

在约翰姨父的农庄上,10岁的吐温喜欢体验狩猎中的紧张激动的情景。夜幕降临了,大人小孩蹑手蹑脚地穿过树林和林间小径,守候、搜寻和追踪猎物,四周充满着神秘的气氛,连猎狗也屏声静息,突然间,猎人一声呼唤,狗群吠叫着,奔跑着,森林里一片喧哗,夹杂着震耳的枪声。吐温十分喜爱动物,每次他都希望看到被追逐的动物能够死里逃生,如果猎人们空手而归,倒使吐温感到心情轻松和愉快。

从小就投身到大自然的怀抱里,尽情欣赏美不胜收的西部原野风光,大大地丰富了未来的伟大作家的情感,使他的视野更加开阔。马克·吐温永远忘不了童年时代在约翰·夸尔斯农庄上度过的日日夜夜。

马克·吐温晚年时,满怀激情地回忆起童年时的许多往事,给我们描绘出一幅幅充满诗意的图画。在他的笔端下出现了一首首歌颂故乡的森林和原野的诗篇。

马克·吐温讴歌自然的艺术天才和风格,与美国伟大的诗人惠特曼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俩都是用文字描绘美国自然风光的艺术大师。

马克·吐温写道:

我怀念森林里万籁俱寂、黎明降临时的庄穆气氛,泥土的气息,森林里花草散发出淡淡的清香,被雨水沐浴过的树叶闪闪烁烁,风吹动树叶,雨水发出一阵阵滴嗒声。野兽在草丛间出没,野鸡发出一声声求偶交配的鸣叫,远处传来啄木鸟的啄木声……我怀念宽阔的原野,它特有的沉寂与宁静。巨大的鹞鹰仿佛纹丝不动地悬挂在空中,它展开宽阔的翅膀,衬托出蔚蓝色的天空。

我看见紫红色的橡树,金黄色的胡桃树和黄栌,它们给森林和原野披上了秋装,宛如燃烧着一团团深红色的火焰。我听见脚底下的落叶簌簌作响,我看见缠绕在小树丛中的野葡萄,我记得它的味道和馨香,我还熟悉森林里的胡桃核、灌木悬钩子果和柿子的味道。我觉得,忽然刮来一阵大风,吹得胡桃核像雨点似的落在我的头上⋯⋯我熟悉槭树的汁液的味道……可以说,这些都是吐温在约翰姨父农庄上的亲身体验与感受的真实写照。在那里最令吐温难以忘怀的,还有善良可爱的黑奴们。

约翰·夸尔斯有20名黑奴,他认为蓄奴制无可非议,但从来不虐待黑奴。吐温和表兄弟们都喜欢到附近的老黑奴那里去玩耍。她已经白发苍苍,脸上刻满皱纹,嘴唇枯萎干瘪,瘦骨嶙峋,长期卧床不起,谁也说不准她的真实年龄。有人信口雌黄,传说她活了1000岁,曾经跟《圣经》故事里的犹太人首领摩西谈过话,还有人说,这位黑人老太婆头顶上的秃斑,就是她看见埃及法老被洪水淹死时吓出来的。

老黑奴经常给孩子们讲民间故事。当她讲到妖巫时,吐温他们听得入了神,目不转睛地望着她发愣。她也好像感到妖巫就在周围似的,赶紧把自己的白发扎成一小络,说是这样可以逃脱妖巫的魔法。孩子们对她格外敬畏,相信她会“驱妖除邪”。

吐温在农庄上最好的黑人朋友是丹尼尔大叔,一个中年黑奴。他忠厚、热情和正直,经常跟吐温谈天说地,尽管他不会读书写字,但知识渊博,能够令人满意地解答孩子们提出的各种问题。

夏日的夜晚,吐温和表兄弟姐妹们,还有黑人小孩,都聚集在丹尼尔大叔的木头小屋里,听他讲有趣的民间传说和神话。

吐温最喜欢听丹尼尔大叔讲《金手臂》的故事,当情节发展到高潮时,他总爱用悲伤的声调问道:“我的金手臂在哪儿呀?”忽然,他一把抓住听得入迷的一个孩子的手,大声地喊道:“你弄到手了!”这时,吐温他们仿佛一下子从丹尼尔大叔创造的意境中醒悟过来,都瞪大着眼睛望着这位慈祥的黑人,深深地为他讲述的故事所感染。

农庄上的黑奴们都喜欢唱歌。马克·吐温总是跟着他们一起哼唱。

这些黑人歌曲永远留在他的记忆里。在马克·吐温的漫长的人生岁月中,不管在哪里,只要听到从小就熟悉的黑人歌曲,他的心情就十分激动,情不自禁地哼唱起来。马克·吐温的一个女儿曾经说过,当她父亲唱起这些黑人歌曲时,就好像是整个心灵都在哀叹,在诉说着黑人们的苦难生活。

马克·吐温认为,他是在约翰姨父的农庄上真正了解并且爱上黑人们的,“这种爱和尊重黑人的心情,经过了60年的考验而并不减弱”。

在充满着种族歧视和偏见的19世纪的美国社会,这是多么崇高的人道主义情操与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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